全球“碳减排”与“零排放”的非抑制性路径分析
作者:张 锐      阅读量:278      时间:2021-07-27

[摘    要] 实现国际市场共同追求的二氧化碳“零排放”与“碳中和”,除了限制石油、煤炭等传统化石能源的使用这一抑制性路径外,更应寻找与开拓有利于实现减排与生产平衡的非抑制性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扩大资源分布性最广的氢能源使用、通过技术创新有效进行碳捕捉并拓展更加广泛的商业化用途、加强储能步伐以消除风光等新型能源替代传统石化能源过程的不稳定性,以及推进碳市场建设进而通过市场机制的灵敏调节达到对排放的总量控制。

[关键词] 零排放;碳中和;氢能源;碳捕捉;风光储能;碳交易市场

[中图分类号] F43/47;X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21)07-0055-08

一、引言

  人类生存的周边为氢、氧、氦等主要空气成分所包围,但同时也萦绕着二氧化碳(CO2)。行驶在城市中的汽车发动机每燃烧1升燃料便释放2.5公斤二氧化碳,空中飞行的运输机每飞行1万公里可排放二氧化碳3.2吨,家中与办公室的电脑每年可间接产生10.5公斤二氧化碳,洗衣机的年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为7.75公斤,冰箱同样每年可以排放6.3公斤的二氧化碳,甚至人体每人每天还会呼出约1140克的二氧化碳。当然,在所有的排放源中,发电、石化以及钢铁等工业领域的碳排放成为了最主要的管道。按照国际能源署(以下简称“IEA”)的预测,未来5年全球现有的燃煤电厂和工业工厂将排放约6000亿吨二氧化碳。

  与氢、氧等气体总是处于非常活跃的状态完全不同,二氧化碳往往会在大气中停留很长时间,因此,每年的排放量都会增加前几年的排放体量,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数量于是不断增加。按照英国国家气象局在夏威夷莫纳罗亚天文台收集的最新数据,自18世纪广泛的工业活动开始以来,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增长了50%,尽管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导致了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比前几年下降了7%,但2021年排放量很快回到了大流行前的水平,预测至2021年底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将超过417ppm(百万分之417),为1400万年以来的最大值。

  巨大的二氧化碳存量以及不断叠加的碳增量加剧着地球与人类的生存危机,减少碳排量和实现“零排放”成为了国际社会的一致性诉求。作为减排的主要路径,除了降低或者禁止石油、煤炭等化石燃料的使用比重外,还可启用与扩展非抑制性手段,包括增加非化石能源使用占比,尤其是寻找分布更为广泛、成本更低的氢能源,加强风、光等新能源的储藏,加大碳捕捉的技术应用以及推进碳交易市场建设等。鉴于人类短期内不可能摆脱对化石能源的依赖,相比于抑制性做法可能会立竿见影但同时会提高企业的机会成本甚至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时序,非抑制性路径衍生出的风险也许更小,所彰显出的积极效果更为长远。

  按照科学家的预测,如果不能大幅度减少排放到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及其他温室气体,地球的温度将持续上升,温度的上升将会导致气候发生变化与海平面上升,海洋和陆地将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美国“气候中心”组织宣称,最快在未来200年内,全球气温将上升2摄氏度,海平面将上升4.7米,而如果气温上升4摄氏度,包括上海、香港在内的中国及全球主要沿海城市将成为“水下城市”,面临灭顶之灾。为此,联合国在推出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之后,又组织197个国家签署了《巴黎协定》,三个里程碑式的国际法律文件所导引的是从2021年开始,全球至2050年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的共同目标,到本世纪末将全球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2℃以内,并努力将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1.5℃以内。

  落实《巴黎协定》,全球各主要经济体纷纷加快了减排与控碳的步伐。美国总统拜登在国内推行“绿色新政”,并计划在2050年之前达到零排放,欧盟做出最新承诺称将在2030年之前将温室气体排放量较上世纪90年代的水平降低至少55%,高于之前制定的减排40%的目标,同时提出2050年实现碳中和;作为全球碳排放量最大的国家,中国提出了2030碳达峰与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同时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均提出了2050年实现零排放的基本目标[1]。

二、路径一:扩大氢能的开发与使用

  在全球碳排放源中,电力端的排放占到了60%,而电力动能除了占比较小的水能、太阳能和风能外,主要来自于煤炭等传统化石能源。因此,降低碳排放的重点就要减少电力端的碳排放,背后则是大规模削减传统化石能源的抑制性管制路径。按照IEA的统计,目前传统化石能源在全球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仍高达85%,可再生能源的占比仅为10%。因此,若想在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可再生能源的消费占比须提升至30%左右,也就是在电力端大规模增加水能、太阳能以及风能的供给。但随之碰到的问题是,这些新型能源不仅禀赋有限,而且还不稳定,于是,作为一种能源品种,氢能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

  作为重量最轻的化学元素,氢气是除核燃料外所有化石燃料、化工燃料和生物燃料中能量密度最高的一种能源,分别是木材的1000倍、煤的6.8倍、天然气的3.4倍和石油的3.3倍。正是如此,氢的导热系数是绝大多数气体的10倍以上,说得通俗点就是,氢气不仅容易点着,而且火焰传播速度快,转化为电动能可以让汽车、火箭等运载工具的发动机快速点火启动。在经济性方面,由于受到制取成本的制约,虽然很难说氢气在所有方面都具有性价比优势,但在许多领域却有着足够的吸引力。以氢燃料电池为例,汽车充满5公斤的氢气可以续航650公里,总价格大约是175元人民币,而改用汽油同样行驶650公里,车辆烧油费用约为350元人民币,前者成本只有后者的一半。再看安全性,氢燃烧的产物是水,丝毫不会产生诸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以及粉尘颗粒等危害环境的负外部性产品,因此,可以说氢是世界上最干净的能源,也是帮助未来人类脱碳最有前途的打开方式[2]。

  鉴于氢的高效性、经济性以及安全性等多功能特征,氢的使用场景自然就特别广泛。汽车以及轮船中所使用的氢燃料电池已为许多人所熟知,而在城市轨道交通、矿山与矿山机械以及航空飞行器等产业地带,氢照样可以长袖善舞,甚至可以说凡是传统能源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氢都有更精彩的竞技做功;另外,氢还可以作为一种备用电源为企业与家庭使用,氢由此被视为21世纪最具潜力的替代能源。据国际氢能委员会预测,到2050年全球氢能占能源比重约为18%,氢能产业链产值将超过2.5万亿美元,且随着技术研发和产业资本的持续投入,未来10~20年全球氢能产业将迎来快速发展的重大机遇期。

  基于氢能的巨大使用场景以及庞大的产业链价值,截至目前占世界GDP总量70%的18个国家均制定了氢能发展战略,全球直接支持氢能源部署的政策总计约50项。其中欧盟发布的《欧洲氢能路线图》研究报告提出了欧盟面向2030年、2050年的氢能发展路线图,日本先后制定了《氢能基本战略》《氢能与燃料电池路线图》,计划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数量达到20万辆,到2030年达到80万辆,燃料补给网络包括900个加氢站;而俄罗斯联邦能源部公布了本国第一份氢能战略发展路线图,计划2024年前在俄罗斯境内建立一个全面涉及上下游的氢能产业链[3]。

  当然,更多的国家并没有停留在务虚层面,美国近10年对氢能和燃料电池的资助每年保持在1亿~2.8亿美元之间,欧盟在境内铺设的输氢管道已长达1598公里,日本政府已决定拨款3700亿日元(超过34亿美元)用于建设氢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全球正在推进中的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规模从一年前的每月320万千瓦提高到目前的每月820万千瓦,主要分布在澳大利亚、法国、德国、葡萄牙、英国、美国、荷兰和巴拉圭;而就在不久前,欧洲氢能组织、沙漠计划、非洲氢能伙伴计划、乌克兰氢能委员会等机构联手准备在北非和欧洲地区分别建设4000万千瓦清洁光伏/风电电解制氢设备和互联互通管道设施。

  作为世界最大的化石能源消费国与进口国,中国开发与利用氢能的意义不言而喻。氢能除了写入了《能源法》之外,也被最近两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连续提及,同时氢能被列入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的重点。资料显示,到2021年年底,中国年产氢气将达到1亿吨,为全球第一大氢气生产国,到2050年,国内氢气产量将增长到5亿吨左右,氢能在我国终端能源消费占比上升至10%。需求方面,到2050年,国内市场对氢气需求量至少达到6000万吨,中国作为全球氢能最大消费国的地位将得到进一步巩固。

三、路径二:充分释放碳捕捉的辐射能量

  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除了限制传统石化能源的使用同时扩大太阳能、风能和水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比重外,还有就是增加植被与还养水土,提升自然界吸收二氧化碳的强度。不过,全球的陆地植物只能吸收33%的二氧化碳,海洋的吸收量为24%,另外的43%都排放到大气中去了,同时可再生能源在存量供给不足的情况下也很难实现对石化能源的快速与有效替代,专家甚至预测到2040年化石燃料仍会是全球能源使用的最主要组成部分。基于此,IEA指出增强碳捕捉(Carbon Capture,简称CC)是一条有效的路径。

  对于发电厂、钢铁厂、化工厂等排放出来的二氧化碳,碳捕捉不仅可以运用物理和化学技术在化石燃料燃烧前与燃烧后进行清晰分离,而且还可以实现精准抓获,以阻断其进入大气。同样,空气中的二氧化碳也能够被碳捕捉技术收入囊中。当然,碳捕捉并不是碳控制与碳减排的终极脚步,紧跟碳捕捉之后的还有碳封存(Carbon  Store,简称CS),二者的连贯性组成了CCS(碳捕捉与封存)概念。照目前的技术,被捕捉的二氧化碳被加工处理成液体之后再通过管道输送并被存储到陆地2000米以下的岩层之中,或者深埋于3000米以下的海底层。按照能源专家的测算,大型的发电厂运用CCS后,单位发电碳排放可减少85%-90%,同时国际能源署的分析报告也指出,如果全面应用,CCS可总体削减14%的碳排放量,同时使人类减排成本降低30%。

  其实,CCS也不能代表碳捕捉技术的全部。对于捕捉到的二氧化碳,还可以进行商业化开发,由此延伸出了CCUS的概念,即二氧化碳的捕捉、封存与利用,而且通过CCUS也可以大大分解二氧化碳封存之后可能泄漏出来的焦虑与担忧。按照IEA的权威研究报告,使用CCUS技术可以从化石燃料中生产低碳氢,预测到2070年该方式所产生的低碳氢占全球氢产量的40%。而如前所述,氢既可充当热能燃烧工具在机械、轨道交通、船舶潜艇和航天等发动系统中发挥引擎作用,也可作为能源材料制作燃料电池等,并且一律是零污染。

  还有一个商业化用途是,被捕获的二氧化碳改造成液体后可以定向输送到石油、天然气以及煤炭开发的地质层之中,通过由此产生的巨大压力更快更多地“挤出”煤气油,提高石油采收率(EOR)和煤层气采收率(ECBM),也正是如此,美国、瑞士、加拿大等国出现了许多的碳捕捉工厂,它们将捕捉到的二氧化碳卖给一些能源公司,从中获取不菲的碳价值(C2V)。国际市场研究机构Markets and Markets的研究称,2020年全球CCSU市场规模达到了16亿美元,2025年将达到35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7%[4]。

  自1972年第一个大型碳捕捉项目在得克萨斯州Sharon Ridge油田开始运营以来,全球CCS技术的发展已有49年之久。排除少数的商业化项目,目前覆盖全球的CCS项目共有51个,其中运营中的设施有19个,在建设施4个,其他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共28个。比较乐观的是,IEA的报告显示,最近几年CCS的投资呈现出明显的加速状态,而且该行业已经连续3年增长,全球范围内处于规划后期阶段的项目总投资超过300亿美元,几乎是过去10年来投入资金的两倍之多,同时全球部署了30多个新的CCUS综合设施。碳捕捉之所以能够得以快速发展首先应当归功于主要经济体的政策激励与驱动。

  就全球范围看,英国、澳大利亚、美国、挪威、日本和中国都是在碳捕捉的政策与立法方面得分较高的国家。在英国,除了创建CCUS委员会和建立CCUS成本挑战工作组之外,能源和气候变化新计划要求新建煤电厂至少须有25%的产能安装CC设施,凡不具备碳捕获能力的煤电厂一律关闭,同时英国计划到2030年大规模应用CCUS技术。在美国,45Q(税额减免)法规为碳捕捉保驾护航,该法规为地质封存的二氧化碳提供每吨最高50美元的税额抵免,为EOR或其他二氧化碳利用过程提供每吨最高35美元的税额抵免。澳大利亚政府更是出台了《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指南》,同时发布了《近海碳注入与封存条例》,使近海封存二氧化碳合法性。同样,日本《海洋污染防治法》也将二氧化碳注入地下咸水含水层合法化,同时日本内阁颁布了《战略能源计划》,该计划要求加速CCUS技术的实际应用进程。中国政府除了制定出《烟气二氧化碳捕集纯化工程建设标准》外,还发布了《中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发展路线图》,并且政府对CCUS进行资金拨付。

四、路径三:强化储能的调节机制功用

  如前所述,实现对传统石化能源作为电力动能的替代,水能、太阳能光伏与风能无疑是最主要的角色。但问题是,水资源存在着总量瓶颈制约,风、光又是“靠天吃饭”项目,不稳定程度很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够在风能、光能十分充足时候将其储存起来,就可大大减少后续天气因素的意外干扰;从实践层面看,如同火电一样,风电、光电都需经过电网即所谓的并网后才能发送到配电侧和用电侧,但风能与光能的波动性和间歇性又必然令电网企业可以接收到的电力稳定性受到冲击,最终可能连带引起电网侧、配电侧与用电侧资源的错配,在这种情况下,储能就变得非常关键与必要。借助于储能,电网企业既可以获得消纳风电光电的效果,也能够得心应手地进行削峰填谷,即在供电侧旺盛时低价购进电力,用电侧需求旺盛时高价售出电力,同时电网系统的安全性、灵活性和可调性也显著增强。风、光作为主要电力动能,对其进行储备已是必然趋势。

  按照储能的技术路线,储能主要分为电化学储能和机械储能两种类型,电化学储能包括锂离子电池、铅蓄电池等,机械储能主要包括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等。从应用主体看,储能包括生产风光电力企业为主的发电侧、输配电企业为主的电网侧和家庭、工业、商业组成的用户侧三大类,且以上三大类按照储能方式又可区分为集中式储能与分布式储能两种,前者包括发电侧与电网侧企业,后者除了家庭、工业、商业等用户外,还包括5G基站与数据中心等。此外,储能还组成了一个紧密关联的产业链,上游有电池原材料和生产设备供应商;中游有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主管电池状态)、能量管理系统(主管能量调度)以及储能变流器(主管电流转换)等设备供应商;下游有储能系统集成商、安装商以及终端用户等。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球已投运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到191.1GW,其中抽水蓄能的累计装机规模最大,占比为90.3%;电化学储能的装机规模紧随其后,占比为7.5%。目前来看,虽然电化学储能占比并不大,但其与抽水储能相比却具备不受地域条件限制、成本低与寿命长等商业性优势。同时,时下全球已投运电化学储能项目中锂离子电池的累计装机规模最大,但由于电池占储能系统50%以上的成本,且全球锂离子电池的成本最近几年快速下降(彭博资讯的统计结果是2020年全球锂离子电池平均价格已降至137美元/千瓦时,较2013年下降近80%),而伴随着成本的不断下降,锂电池储能的应用空间已经打开。数据表明,从新增装机情况来看, 2012 年至 2020 年全球电化学储能装机由不到 1GW 提升至超过 13GW,贡献了全球电力储能装机的主要增量,未来电化学储能的应用规模将继续呈逐年扩大趋势并势必成为储能的主流方向。

  为了抢占全球更大的储能市场以及增强本国的新能源供应,确保从发电侧到电网侧以及用电侧的稳定运行,各国纷纷加大了储能的政策支持力度,在拜登提出的美国2022财年1.52万亿美元的预算方案中,包括了制定符合美国联邦投资税收抵免(ITC)条件的独立部署储能项目的政策。数据显示,美国在2020年总共部署了1464MW/3487MWh储能系统,按装机容量计算,比2019年增长了179%,超过了2013年至2019年累计部署的3115MWh,预测到2025年美国储能市场部署的储能系统装机容量将会增长5倍,其中电源及电网侧储能将在2025年占到新增储能装机的75%到85%。

  与美国一样,基于计划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比率从目前的16%提高到22%-24%的设想,日本经济产业省特地划出约9830万美元的预算,为装设锂离子电池的家庭和商户提供66%的费用补贴;不仅如此,作为日本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太阳能配储能项目——日本软银旗下可再生能源公司SB Energy与三菱在日本北海道建造102.3MW光伏项目并搭配27MW时储能系统,开始运行后可满足近3万户居民的用电需求。有权威机构预测,2022年在储能电池部署方面日本将超越澳大利亚和德国位列第三。

  除了可以通过峰谷套利、辅助服务、输配电价、备用电源等手段让供电侧各类主体获取不菲的储能收益从而积极储能外,欧洲与澳洲等国家和地区的储能主要是以用户侧储能而见长,原因是这些地区可再生能源占比较大,用户侧电价较高,且分布式光伏装机量较多,同时户用储能技术较为成熟。以欧洲为例,2020年欧洲居民侧储能新增装机超过了800KWh(同比增长57.2%),截至2020年底累计居民侧储能装机突破 2GWh。

  中国的电化学储能在全球居第二位,2020年年度新增投运储能项目达到1.56GW,首次突破10亿瓦大关,同比增长250%。以2020年国内已投运的35.6GW储能项目为基础,按照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到2025年我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将达3000万KW以上,国内储能累积装机容量可突破60GW,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五、路径四:搭建灵敏的碳交易市场

  由于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碳减排能力并不一样,而且企业为了扩大再生产有时也不得不增大碳排放,这样,碳减排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以及企业之间实际存在着非均衡性。为了让减排成效好的经济与社会主体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获利、同时也让碳排放大的社会与经济组织付出更大的机会成本,许多国家创建了碳交易市场。碳交易市场的交易内容就是碳排放权,也就是政府通过设置一个社会碳排放总量,向社会与经济主体分配碳排放配额,这些配额就是其可向环境排放的碳限额,也就是碳排放权。社会与经济组织可将这种资源权拿到市场上进行交易,从而可以实现整体上的低碳减排,基本做法是:那些控排较好且没有用完自己手上碳配额的企业可以将碳配额拿到碳市场出售并因此获利,而那些碳排超标的企业为了免遭处罚必须从市场上购买更多的碳配额指标,由此实现政府的“零排放”或者“碳中和”目标。

  1997年《京都议定书》首次提出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近些年来,全球碳市场建设不断加快,从配额限制到配额出售的市场运作,从出台法规到执法检查的监督管理,市场交易机制日渐完善。国际碳行动伙伴组织最新发布的《2021年度全球碳市场进展报告》显示,目前,全球已建成的碳交易系统达24个,总共覆盖全球16%的排放量、近1/3的人口和54%的全球国内生产总值,另还有22个国家和地区正在考虑或积极开发碳交易系统[5]。但必须指出的是,全球碳交易市场中做得非常成功的还是欧盟碳市场,启动至今已经运转16个年头,覆盖30个国家(包括27个欧盟成员国,以及冰岛、挪威和列支敦士登)并在去年和瑞士链接,纳入的企业与航空运营商共计1.1万家,控排量约占欧盟45%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从截至目前已经履约三个周期(以2~7年分别为一个履约周期,控排企业须在该时间窗口完成减排目标)的欧洲碳市场情况看,欧盟所能收获到的碳减排绩效也算是可圈可点。一方面,碳市场使欧盟国家的碳排放量呈现逐年显著下降趋势,包括电力、工业部门以及航空业等在内,前三个履约周期欧盟碳市场牵引着碳排放量以年均1.4%的速度下降,至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比碳市场启动的当年至少低20%。另一方面,碳市场让欧盟能源结构呈现不断优化的格局,过去10年间欧盟煤炭生产量下降了32%,石油生产量下降了29%,与此同时,风能、水能、光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快速增长,欧盟的电力供应由此迅速地向多样化清洁能源转变,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上升到60%,超过煤炭和核能成为最大的发电来源。

  当然,作为区域性的碳市场,美国加州的碳市场建设也有一定代表性。数据显示,自正式推出以来的7年间,加州碳市场已经覆盖本州85%的温室气体排放。按照美国智库“气候交流教育与研究中心”的研究报告,加州碳排放交易体系带来诸多好处: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改善了当地空气质量,维护了公众健康,综合效益是项目成本的5倍。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2020年的统计显示,碳排放配额拍卖所筹集的资金用于绿色交通、可持续社区建设和清洁能源产业等,迄今已投资137亿美元,创造了大量新就业岗位。不过,加州的碳市场在体量上根本不可与欧洲碳市场的交易量同日而语,后者的交易规模目前占到全球成交额的88%,而更重要的是,欧盟碳市场还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跨国家碳排放交易体系,其成功经验无疑值得借鉴。

  一方面,保持碳市场运维的渐进次序是欧盟碳市场稳健发展的重要基础。从行业与产品纳入程序看,欧盟的电力与能源密集型工业(石油冶炼业、钢铁行业、水泥行业、玻璃行业等)首先进入首个履约周期,紧接着就是航空行业,然后就是道路运输和建筑业以及内部海运行业,减排的覆盖范围逐步拓展;在配额分配方式上,欧盟最初约 95%的配额为免费发放,后来免费发放配额下降至90%左右,而在供求双方通过碳市场自动成交的同时,拍卖占比也逐年上升,份额从最初的不到5%升至目前的40%,并成为了最主要的碳配额分配方式。值得注意的是,与配额免费发放递减以及拍卖占比递增相同步,欧盟对于碳排放的违约企业也就是碳排放超过了碳配额但不如期履约的企业所作出的处罚不断加大,罚款额从最初占配额比重的70%升至到目前的150%。

  另一方面,市场机制的价格发现以及资源配置功能是激发欧盟碳交易展现出活跃姿态的强大牵引[6]。观察发现,受到需求方面的扰动,欧盟碳价格经常出现偏离价值的非正常状况,其中金融危机期间欧洲企业排放量大幅下降,碳配额供给严重过剩,导致碳价大幅跳水,甚至一度出现价格近0的情况;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欧盟碳价再次下挫,碳价跌至15欧元/ 吨以下。对此,欧盟除了通过削减配额与延迟碳交易等技术性手段来提振市场信心外,更重要的是创建了市场稳定储备机制(MSR)。该机制的主要原理是,欧盟每年发布截至上一年底碳市场的累积过剩配额总数,该总数的24%要转存入MSR,实际操作则是在年度配额拍卖量中减去相应的数额。如截至2020年底欧盟累积过剩配额总数14.2亿吨,那么下一年度配额拍卖将减少3.4亿吨,也就是2021年的拍卖配额比当年年度配额拍卖总额少了四成,由此向需求方传递出配额递减与稀缺的信号,并对微观企业参与碳交易形成倒逼,同时制造出碳价上涨的预期[7]。

  我国过往10年时间相继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8地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最终共成交4.55亿吨,但成交金额累计只有105.5亿元。2020年年初,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首个履约周期涉及2225家发电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同时,《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等配套文件日前均悉数落地,至2020年6月底之前全国运行碳市场交易正式启动,运行过程中吸收借鉴欧盟碳市场的建设经验很有必要。

六、总结

  国内外围绕着“碳减排”与“零排放”的目标,无论是实践运作层面还是理论研究层面,更多的认知与路径均凝聚在绝对减少与强力控制传统石化能源的使用占比上。但不得不正视的是,人类的生产与生活不可能因为减碳与控碳而停止,相反是一个必须不断展开的连续时序,因此,减少与控制石化能源的最终效果实际取决于非化石能源的替代效果。质言之,人类只有选用非抑制性手段取代抑制性路径方可真正实现“碳减排”与“零排放”。

  在所有非石化能源中,氢能不仅空间分布广,经济实用性强,而且安全度高,同时产业渗透效果显著,因此可作为非抑制性减排的最优选择,同时基于开发新能源必然产生不菲的成本,也需要运用碳捕捉技术进行碳能的抓获,并将其转化为产业驱动能量;另外,储能尤其风、光储能是一种对新能源充分开发与节约型利用的有效途径,更能够对传统石化能源构成有序替代,并可确保整个替代过程的完整性与安全性,值得各国政策重点配置;不仅如此,碳交易市场机制虽然时下并没有覆盖所有经济体,但其因为兼顾生产与消费以及减排与控排的平衡,碳市场的未来布局必将越来越广泛,甚至全球可能形成一个统一的开放性碳市场。

  

[参考文献]

[1]  张锐.建设统一碳市场需要制度创新[N].经济日报,2017

-12-05.

[2]  张锐.“氢”风劲吹:一个绿色产业链的写实与观瞻[N].证券时报,2020-08-13.

[3]  张锐.全球碳捕捉:编队扩容与瓶颈破解[N].国际金融报,2021-02-01.

[4]  张锐.立规引航 中国碳交易市场前景广阔[N].证券时报,2021-02-04.

[5]  张锐.拜登重启清洁能源发展的后续猜想[N].国际金融报,2021-02-08.

[6]  张锐.欧盟碳市场有哪些经验?[N].国际金融报,2021-05

-17.

[7]  钟乐明.加速补齐氢燃料电池产业的市场短板[J].中关村,2021,(8).

 

[责任编辑:汪智力]

Analysis of the Non-inhibitory Path of Global "Carbon Reduction" and "Zero Emission"

 

ZHANG Rui

 

Abstract: To achieve the "zero emission" and "carbon neutrality" of carbon dioxide that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 pursues, in addition to restricting the use of traditional fossil energy such as oil and coal, which is an inhibitory path, it is necessary to find and develop a path that is conducive to achieving emission reduction and Non-inhibitory measures for production balance. These measures include expanding the use of hydrogen energy with the widest distribution of resources, effective carbon capture through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expanding wider commercial uses, and strengthening energy storage steps to eliminate new energy alternatives such as wind and wind. The instability of the petrochemical energy process, as well as the promo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arbon market, to achieve total emission control through the sensitive adjustment of the market mechanism.

Keywords: zero emission; carbon neutrality; hydrogen energy; carbon capture; wind and solar energy storage; carbon trading market

 

[作者简介] 张锐(1964-),男,湖北孝感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济学教授,中国市场学会理事,主要从事国际金融与服务贸易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