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人民主体思想的七维解读
作者:李东生      阅读量:788      时间:2019-07-31

        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新时代人民主体思想的内涵作了解读。有的学者从价值主体、动力主体、权力主体三个方面进行解读[1],也有学者从历史的、哲学的、文化的以及现实的予以四维解读[2]。本文从权力主体、创造主体、发展主体、价值主体、利益主体、共享主体、评价主体七个维度对新时代人民主体思想进行解读,力图全面把握新时代人民主体思想内涵,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和认识。

  主体是指对客体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人民主体意在把人民当做历史与实践的主体,这里的人民不同于“人”“大众”“公民”。一般而言,在卢梭那里人民代表“公益”的整体性质;在马克思那里人民代表是无产阶级和劳动者,人是现实、历史、实践和阶级社会的人;大众一般指的是多种差异如文化、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等构成的多样性集合体;公民更多指的是一个西方政治学演化的概念,目前在我国是法律意义上的概念。本文人民主体中的人民是政治概念,意指在人口中占大多数、顺应历史发展和推动历史前进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主要指人民群众。人民主体思想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政治传统的同时,继承历代中国共产党人的价值观念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毛泽东曾提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3]。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4]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东”剧变考验着中国共产党人。党中央在总结“苏东”教训时,曾尖锐地指出他们的问题主要是党和人民没有保持血肉联系,并要求全党越是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越是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党的十八大以来,新时代人民主体思想得到了全面发展和弘扬,主要有七个方面的内容:

   

        一、人民群众是权力主体

   

        权力主体,就是创造权力并使用权力这一工具或手段开展政治实践活动的发动者,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权力来源于哪里;权力服务于谁;权力如何行使以及怎样规制权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的权力主体是人民,权力来源于人民,当政者用权只是在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并接受人民的监督。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领导。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主要有两点含义:一是从历史来看,党领导全国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社会主义新中国。二是从现实来看,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行使着人民赋予的权力,人民主体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新的发展,从原来的“以人为本”到新时代的“以民为本”,强调“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也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共同发展,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5]。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有优越性的,是最能体现人民群众是权力主体这一观念的,“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6]。所以,必须坚持这种制度安排,因为“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着才知道”[7]

  黄炎培先生曾向毛泽东同志提出中共如何避免“历史周期律”,得到的回答是“让人民来监督执政党,时常监督、时常改进,这样就可以跳出历史周期律。”在新时代,要形成“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目前,我国拥有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监督方式,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最终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

  政治协商则更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人民政协为人民”这一方式具有多方面好处,习近平同志用“五个可以,五个有效”概括我国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全面到位,具有指导意义。

 

        二、人民群众是创造主体

   

        关于历史的创造者是谁,有各种不同的观点,唯心史观把社会存在看作是“少数英雄”“领袖人物”“精英人物”的创造。而唯物史观正好相反,认为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人民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中国革命的主体,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尽管有民族解放战争和国内革命战争的区别,但战争的基本模式都是‘兵民一体’的‘人民战争’”[8]。在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历史进步的真正动力”。并多次要求越是发展得好,发展的成就越大,越是不能忘记人民的主体地位和历史作用。习近平总书记的人民主体思想为我们准确认识历史提供了根本指向。

  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既要从历史角度来说明人民的主体地位,还需要从实践层面来说明人民是现代化发展的创造者。从理论层面而言,现实的社会实践是历史的组成部分,两者不能够截然分开。在现实层面,两者又有一定的区别。就地域和人口而言,我国要实现的现代化,相对于欧美或其他地区而言是完全没有可比性的,尤其就资源和环境承载量来讲,也决定着中国不得不走一条不同于西方的现代化道路。只有充分发挥全中国人民的创新和创造作用,才能走好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

  人民群众是现代化的创造主体,体现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改革和建设两个方面。从改革来讲,改革开放起步于农村,率先从农村突破,离不开广大农民的广泛参与。新时代的乡村振兴,同样需要农民作为生力军,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和农民的幸福,就谈不上国家的现代化和人民的幸福。国家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过程,就是一部中国人民的创造史。新中国建立以来,无论是从“以苏为鉴”到自力更生,从计划经济到商品经济,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从经济特区到自贸区、自贸港等等,其间无一不体现出人民群众的创新精神和创造主体。

   

        三、人民群众是发展主体

   

        马克思讲“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为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而从事物质生产活动。因此,物质生产活动的目的不是别的,正是主体自己的需要。这里的核心是人的实践,贯穿其中的是主体的利益和需要。主体在实践中获得了利益,实现了需要,成就了价值,成为发展主体。可以说创造主体侧重于实践时和过去时,是已经发生过的事情,而发展主体侧重于现在时和未来时,侧重于发展的力量和目标。人民群众是发展主体,既强调了人民群众是发展的力量,强调发展是从历史而来,从现代化的实践而来,也强调历史的主体是人民,现代化也是人民创造的。

  在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之后,我党带领全国人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但由于多种原因,人民群众建设国家的积极性未能充分发挥出来。改革开放激发了亿万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成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决定性力量。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党确定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这需要全国13亿多各族人民的共同奋斗。如果不以人民为发展主体,打破不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既得利益者藩篱,将会严重阻碍改革开放的走向和社会发展的大局,挫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我们已经看到,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注重公平”再到新时代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一步一步的发展进程中无不体现出人民的主体地位。

   

        四、人民群众是价值主体

   

       人民群众是创造主体、发展主体,同时也是价值主体。人民群众价值主体论是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它回答了价值由谁创造,价值创造为了谁等问题。坚持人民价值主体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必然要求。

       (一)人民群众是价值创造者

        人民群众是价值创造者,指的是人民群众创造了有价值感的事物。首先,人民群众创造了世界。这个世界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自在世界,也称天然世界,另一个是人类世界。人民通过劳动影响了自在世界,赋予自在世界以社会性。新时代越来越重视环保问题,在人民群众改造自然界的过程中,自然界不断发生着变化,有的向着好的方向发展,有的向着坏的方向呈现。只有推动自然界向好的方向发展,才有利于人的发展,习近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即“两山”理论诠释了这一真理。只有尊重自然,敬畏自然,摒弃人类中心主义、人类至上等狭隘观念,人类才能与自然和谐共生。人民群众也不断通过劳动和实践不断改造着人类世界,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是改造世界的价值体现,幸福感和获得感是人民精神富裕与否的具体体现。其次,人民群众在创造中表现出了自己的本质。人的本质在于只有不断创造出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才能实现自身的自由而充分的发展。人本质的体现就是劳动。中国人民历来是勤劳的,新中国建立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历程证明,中国人民通过劳动正在逐步实现梦想,“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 [7]

        (二)人民群众是价值目标

        为什么人的问题,是判断执政党性质的根本问题。毛泽东同志提出“为人民服务”,邓小平同志提出“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都充分体现出发展为了人民一直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和指导思想。不同时期,执政党面临着不同的任务,毛泽东时代是从革命党变成执政党,面临着赶考问题,邓小平时代面临着要不要改革开放,怎么进行改革开放的问题,习近平新时代面临着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转变问题。在改革目标推进过程中凝心聚力尤为重要,需要建立一套以人民为中心的话语体系,而人民群众是价值目标,就是人民话语。诸如生活中蓝天白云多了,空气质量好了,学生有午餐补助,医保全国统筹,养老金标准的提高,减税降费等等,都是人民群众获得生活实惠的生动体现。这些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正是由于坚持了发展为了人民这个价值目标。

   

       五、人民群众是利益主体

   

        马克思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9]利益是思想的基础,利益决定思想,利益推动和引导生产和生活。任何一个社会首先必须满足人们的各种需要,尤其是基础性的需要即物质需要。支撑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生产力,内在动力就是利益。社会的发展变革是一个不同利益主体分化整合的过程。利益主体就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下从事生产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以便直接或间接地追求自身社会需要满足的人、个体或群体即利益的追求者、承担者、生产者、实现者、消费者和归属者[10]

  首先,人民利益主体观体现在改革的各个环节中。改革改变了原有社会体制和运行机制,也改变了原有的利益格局。当前,由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改变,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人民内部各种具体利益差异和矛盾难以避免地表现出来,所以必须在全面深化改革、啃“硬骨头”的进程中,首先要认真想一想人民群众实际情况究竟怎样?人民群众到底期待什么?人民群众利益如何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推进的改革是否满意?进而在此基础上规范改革的目标。

  其次,人民利益主体观体现在发展的根本目标上。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里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最广大人民群众”,一个是“根本利益”。“最广大人民群众”说明了范围,包括在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历史时期,涵盖不同思想认识、不同阶层的人,尽管他们思想认识不同,利益表现各异,但都属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范畴,需要关注和兼顾他们的主张和诉求。第二个是“根本利益”,利益分为暂时利益、根本利益;个人利益、集体利益;眼前利益、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全局利益等。这里的“根本利益”指的是代表社会大局方面的,也就是社会各个阶层、尤其是普通群众利益伸张的底线。在多种多样的需求冲突时,在多种多样的利益矛盾时,我们要选择服从和服务于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方略。

  最后,人民利益主体观体现在现实利益上。追求人民主体利益与追求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和人民关心的现实利益同等重要。从小孩上学到工作收入、食品安全、环保生态、教育公平、交通出行、医疗卫生等等都是“现实的人”的切身利益所在。关注和关心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才真正谈得上执政为民。

  另外,习近平人民利益主体观具有广阔的世界眼光。利益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国内问题,也是一个国际问题。人类应该是一个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而“一带一路”倡议已经成为众多国家和人民的共同愿景和实际行动。

   

        六、人民群众是共享主体

   

        人民群众是现代化的创造主体,创造了历史,创造了现代化的成就。人类活动的本质就是要实现对劳动成果的享用,如果人民不能够意识并占有自己创造的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劳动成果,那么劳动就毫无意义,人民也无法成为主人。    

  在奴隶社会,奴隶主无偿占有奴隶的劳动成果;在封建社会,农民创造的成果主要由地主享有;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的剩余价值被资本家剥夺;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则享有支配劳动成果的权力。新中国在刚开始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的道路,不得不过多地挤占农业农村农民的利益,直到改革开放初期也无法改变这种城乡二元结构。进入到21世纪后,虽然年年下发“一号文件”,取消了农业税,让利于农民休养生息,大力开展扶贫脱贫工作,努力推进农村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但仍然没有彻底解决农业农村的相对落后,没有彻底解决几千万农民的相对贫困问题。直到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的决策,大力促进城乡融合,实现城乡和谐发展,进而实现全体人民尤其是农民对劳动成果的更多享有,确保了社会的根本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夯实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七、人民群众是评价主体

   

        评价主体,即指主体作出有关客体对主体具有怎样的价值(意义)以及价值(意义)大小的判断。一方面,人民群众是评价我们党工作的根本主体,另一方面,党必须以人民群众作为治国理政价值评价的根本标准。对党的工作而言,工作得好不好,不能够自吹自擂、自说自话,而是要由人民来评判。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都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定夺。人民是监督、检验党和政府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11]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要求,在改革进程中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深入了解一线实际情况,了解人民群众到底在期待什么,把解决了多少问题、人民群众对问题解决的满意度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譬如扶贫工作是当前党和国家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关系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关系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郑重承诺。精准扶贫工作不是看报了多少表格,拍了多少照片,提交了多少汇报材料,而是要看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有多少困难群众真正脱贫,如何确保脱贫后不至于返贫。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要把贫困地区的农民群众满意不满意当作精准扶贫工作的评价标准,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官僚主义,给人民说话的权力、评价的权力,把群众的评语置入到各级干部的年度考核表。只有这样,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和拥护,广大人民群众才能自觉、自愿地投身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事业之中。

 

[参考文献]

[1]刘衍永,邓雅泓.习近平人民主体思想的三维解读[J].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

[2]杨明.人民主体思想内涵的四维解读[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5,(2).

[3]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4]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5]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6]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7]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8]徐俊忠.“人民主体地位”再强调的深远意义[N].光明日报,2016-04-16.

[9]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l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0]王伟光.利益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

[1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责任编辑:邹立鸣

 

[作者简介] 李东生(1986-),男,湖北随州人,中共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委党校、中共广州开发区工委党校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