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湖北省社会科学类社会组织发展现状研究
作者:陈思      阅读量:637      时间:2018-09-21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社科类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在繁荣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新的时代,伴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不断推进,社科类社会组织成为国家科学发展、民族文化传承与振兴、主流价值宣传、学术繁荣以及为实现中国梦伟大理想凝聚社科人才的重要载体。湖北省作为社科大省,社科类社会组织发展迅速,组织类型不断丰富,学术研究覆盖面更广,社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但在发展中存在着发展水平不平衡、发展视野不开阔、造血能力不强、人才资源配备不足、服务形式不丰富等问题。社科类社会组织要强化自身建设,同时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政府引导,积极扶持和培育社会组织的发展。

[关键词]社会科学;社会组织;社科类社会组织;繁荣哲学社会科学

[中图分类号] C1;D63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18)09-0089-08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1]。社科类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组织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发挥着引领与宣传社会科学理论、传导公共价值、配置社科研究资源等主要功能,其发展水平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湖北作为社科大省,社会科学研究总体规模、综合水平及社会影响力一直处于全国前列。湖北社科类社会组织近年来发展迅速,数量逐年增加,组织类型不断丰富,学术研究覆盖面更广,社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对于湖北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有力推动了湖北跨越式发展。

一、湖北省社科类社会组织发展概况

(一)数量提升,质量优化

湖北科教资源丰富,高校、党校、科研院所等高等社科教育研究基地云集,为湖北省社科类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宝贵的人才支撑。同时,湖北经济发展水平的快速提升,也为社科类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提供了丰厚的物质基础。截至2017年3月,在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登记管理的共有197个会员单位,其中省级社会科学学术团体160个,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22个,市州社科联15个。在197个会员单位中,省级社会科学学术团体和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共182个,其中由省社科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省级社会科学学术团体和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有112个,全省社科类社会组织近600个。在国家政策大环境和湖北地方优势的共同作用下,改革开放40年来,湖北省社科类社会组织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社会组织规模不断扩大,在不断的摸索实践中实现了数量的大幅提升、质量的逐步优化。

(二)覆盖更广,类型细化

湖北省社科类社会组织在社会的发展与文化的传承中与时俱进,社会组织涵盖面更广,涉及哲学、文学、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文化学、教育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的主要学科,覆盖了人口学、体育学、妇女学等综合类学科;随着社会科学研究视野不断扩展,社科研究问题更新迭代,一些新兴社科领域的学术研究组织也在湖北迅速发展。譬如2014年2月在华中科技大学成立的国家治理研究院,是湖北省社科界积极响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的号召,贯彻习总书记“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重要指示,汇聚学科骨干研究力量成立的社科类社会组织。2017年1月成立的湖北省长江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研究院,是立足湖北、服务华中,集成高水平理论研究与实践推广为一体的PPP专业研究机构。这些社科类社会组织精准定位社会发展现实,细化研究指向和服务对象,丰富了湖北省社科类社会组织对现实关注的广度,满足了新形势下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发展的不同类型的需求。

(三)水平提升,服务深化

湖北省社科类社会组织通过搭建理论研讨、学术交流、理论宣导、成果评奖、课题研究、咨询服务、人才评价、社科普及等平台,整合和配置社科研究资源,为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服务中央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社科类社会组织通过建立社科教育基地,开展“社科普及周”、社科专家及志愿者服务队“六进”等为基层干部群众答疑解惑的科普活动,与“荆楚讲坛”、社科网科普等线上社科宣传平台相结合,打造湖北特色的社科普及品牌。在咨询服务方面,湖北多个社科类社会组织结合自身研究优势,通过探索完善与实务部门的长效合作机制,开展跟踪调研、成果评介等活动,推动自身科研能力与研究实效的双提升。一批社会组织立足于建立中国特色高水平新型智库,着眼于为地方、省及中央领导机关提供决策服务,课题研究成果,被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采纳,得到领导的批示和重视。

(四)管理完善,运行规范化

湖北省立足社科类社会组织的特征,结合具体省情,在实践中摸索,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形成了适合本地实际的社科类社会组织管理格局。湖北省社科类社会组织呈现出分布广、会员数量从基层向上随层级递减的“金字塔”特征。目前,省、市、部分县相应成立了社科联,对口管理各行政辖区内的社会组织,基本形成分级管理的机制。对社科类社会组织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即各级社科联作为业务主管部门,主要指导社科类社会组织业务工作;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组织登记注册机关,主要履行登记管理与监督职能。社会组织内部机构设置日趋完善,运行逐步规范化。社会组织设置了理事会等内设机构,一些成员人数较多的社会组织还设立了常务理事会。随着社会组织规模的扩大,一些大型社会组织设置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实体机构,如秘书处、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等[3]。社会组织内部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社科类社会组织活动在法律规章的范围内有序开展。

(五)导向明确,党建强化

意识形态性是社科类社会组织的重要属性之一,为确保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社会组织的各项工作、活动始终保持鲜明的政治立场、正确的思想导向,湖北省在全省社科类社会组织中不断强化党建工作,始终把增强社会组织党性意识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湖北省社科类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湖北省社科联紧跟中央要求,社科联党组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以及省社科联所属二级单位的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学习党中央提出的系列重大指导思想。将大政方针与社科研究相结合,组织社会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宣传、学术交流以及红色实践教育活动。如社科联整合社会组织资源,组织召开“习总书记7·26讲话”“全面从严治党”“两学一做”专题研讨会,在宣传学习研讨会成果同时,增强了组织的凝聚力与吸引力。社会组织通过抓住一系列党建宣传的“关键点”与理论学习实践的“常规面”,点面结合,构建立体化党建工作常态机制,将党的意志和要求传导到每个所属社会组织之中,成为社会组织工作和活动的方向指引。

二、湖北省社科类社会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发展水平不平衡

湖北省现有的社科类社会组织队伍逐年壮大,但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着明显的不平衡现象。据调查显示,75%的湖北社科类社会组织可以按照相关规章开展有质量的学术活动,并按时完成年检工作;这其中50%左右的社科类社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具有一定规模,并通过会刊、网站等载体增加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20%左右的社科类社会组织能高效整合社会资源、定期开展高质量的社会组织活动,具有较高层次的社科活动品牌与社会认可度。余下约20%的社科类社会组织则处于发展停滞状态或面临生存危机,这类组织都不同程度地缺乏生存活力与竞争力。发展的不平衡还体现在不同学科之间,由于学科谱系本身的特点及学科与现实结合敏感点的不同,有的社会组织庞大且具有较多跨学科生发的增长点,而一些基础研究的社会组织则由于其精、专的学科属性而保持较小的规模。此外,由于社科类社会组织成员主要来自高校、社科研究机构,而具有较好经济发展条件和教育资源的大型城市集中了优势科研力量,湖北地区经济发展、人才文化水平差异,加剧了社科类社会组织区域发展的不平衡。

(二)发展视野不开阔

湖北省社科类社会组织虽然保持着蓬勃的发展态势,但在创新工作思路、打开发展视野上仍处于摸索阶段。新的历史时期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更为丰沃的生长土壤,社会组织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中新的增长极;伴随着改革发展进程的推进,社科类社会组织的科学决策与智力支持的强大智库潜能将被更大的激发。中央、省已经出台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但社会组织自身还缺乏“主动有为,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开拓意识,不能调整旧的思维惯性,对自身新的功能定位比较模糊,与社会发展对社会组织提出的新要求之间存在相当大的距离。部分社会组织成员认为社科类社会组织“保持现状”就是社会组织本身的固有特征,还停留在完成“开开会、做做课题”的规定动作的工作思路上,导致其所在的社会组织“暮气沉沉”。社科类社会组织还未充分认识到“有为才能有位”的重要性,只有主动强化社会组织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方式与提升社会组织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才能为社会组织开辟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造血能力不强

社科类社会组织属于社会多元治理主体中的一员,应是社会组织内部利益表达与其他治理主体有效衔接和沟通的独立组织体,但由于历史的、体制的及社会组织自身发展水平等原因,部分社科类社会组织主体性不足,仍处于较高程度的资源依赖状态,尤其是对行政资源的依赖。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一些与政府依附关系紧密的社科类社会组织,其生存状态取决于所附属行政部门的重视程度,一旦脱离政府输血这根“脐带”,这些社会组织就面临生存危机。受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的制约,社会组织就只能“等、靠、要”政府指定任务的给养;由此导致社会组织客体化倾向严重、运行发展迟钝被动,又反向制约了社会组织更新理念、整合社会资源、完善机制建设。造血能力是社会组织独立生存的基础性能力,这一能力的缺乏是限制社科类社会组织大发展的瓶颈。

(四)人才资源配备不足

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与合理的人才结构,是社会组织良好运行的基本保证。社科类社会组织属于智力密集型社会组织,对管理层及工作人员的配备具有相应的专业要求。管理者的责任意识决定了社会组织的资源整合能力、组织开拓能力与社会影响力;专职人员的专业精神,决定了社会组织的运作方式、运行形态和组织的凝聚力;社会组织成员的业务水平,决定了社会组织的发展水平、创新能力与成长潜力。据调查结果显示,湖北社科类社会组织缺乏专业、专职的工作人员,社团工作和对外联系大多由挂靠在高校或科研机构内的工作人员处理。部分社会组织运作没有固定团队,分工不明确,主要日常事务都集中在一两个人身上,遇到举办活动再临阵调兵,临时调用学生或聘用工作人员。有的社会组织管理层观念滞后,对内缺乏制度管理意识、对外缺乏竞争意识。一些社会组织内成员业务水平不高,科研能力不足,难以提供高质量的社科服务产品。

(五)服务形式不丰富

社科类社会组织需要把握社会的需求,并以需求为导向挖掘自身能力,开展各项服务。据调查显示,目前湖北社科类社会组织服务还存在形式固化、新意不足、成果转化困难的问题。虽然湖北省社科类社会组织近年来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方面成效显著,但服务产品主要还停留在传统的科普服务、理论研究和政策咨询上,课题研究成果很少能形成链条并进一步延伸、转化。由于对社会多元需求捕捉的敏锐度不够,一方面需求方无法得到所需产品服务,另一方面作为供给方的社会组织发展空间狭窄,服务产品形式单一,产品服务精准度有限。由于缺乏创新意识,服务采用新技术手段和借助融媒体平台不足,制约产品社会影响的广度和速度;由于社会组织成果反馈和激励机制不足,缺乏持续打造服务产品品质的驱动力,影响社会产品服务的深度和强度。新时代,社科类社会组织要找准新定位,多出新点子,在“集思”“创智”“咨政”“启民”和“育才”上走出新路子。

三、湖北省社科类社会组织发展对策建议

(一)推进政社分开,打造多元主体共治格局

一方面,社会组织是弥补市场不足、承接政府职能、激发社会潜能的社会治理主体,在国家现代治理格局中占有重要位置。推进政社分开,改变社会组织“准行政化”部门的角色,是构建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共治的前提。政府要转变职能,从社科类社会组织中退出来,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促进社会组织自我成长、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政府应改变直接对社会组织进行人事安排的管理方式,若安排国家工作人员到社会组织任职应通过严格程序选任;社会组织作为某种公共利益诉求的集合体,其生存也要遵从市场竞争规律,因此应让社会组织具有财政决定权;社会组织活动只要是在依法依规范围内开展的,政府应给予其更多的自主空间。    

另一方面,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社会对社会组织的了解及认同度还不高,从“弱社会”成长为“强社会”还需要政府力量的引导和支持。政府应做好“放管服”工作,通过简化审批程序、降低准入门槛、调整登记要求等,为更多社科类社会组织快速生发创造便利条件;强化引导方式,通过出台各类优惠政策,营造有利于社会组织成长的外部氛围等,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良好土壤。如通过人才和税收政策、政府购买服务以及加大对社会组织活动和功能的宣传等,扶持和培育社会组织的生存和发展。政府通过积极引导和严格监管,对社会组织实现从纵向管控到横向合作共治、从直接管理到间接监管的转型,激发社科类社会组织成长动力。

(二)发挥社科联枢纽作用,引导发展方向、凝聚发展合力

社科联要牢固把握正确的政治导向,守住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阵地,对学术思想中的导向问题,要旗帜鲜明地站稳立场,时刻牢记“党的理论观点的正面宣传者和正能量的凝聚者”的职责。将提振中国梦信心、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贯穿到日常工作和所指导社会组织的各项社科学术活动中。同时,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社科联还要提升自身“联”的能力,做好“合”的文章,拓展工作思路,完善职能职责,加大整合省内丰富的社科类社会组织资源的力度,让社科联成为主流价值在社会组织中的“中控台”、社会组织资源的“接合器”、公共信息的“集散器”、社科服务的“放大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凭借社科联的力量,将分散的社会组织结成网络,理顺社会组织与政府间关系,实现对社科类社会组织的价值引导;借助社科联平台,打造社会组织活动的优质品牌,扩大社会组织活动的影响力和认知度;通过社科联的枢纽作用,一方面开辟社会组织之间互相交流经验、共享信息的渠道,另一方面了解社会组织发展中的诉求与问题并给予支持。充分发挥社科联的功能,调动社科类社会组织的活力,提升社会组织工作的效率,促使社会组织整体能力水平的提升。

(三)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法律制度,科学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机制

社会组织的发起和成立需要法律规定的许可,社会组织的运行需要法规体系的规范,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也需要规章制度为其提供稳定的环境。但是,目前我国关于社会组织管理的相应法律制度还很不完善,已经出台的相关条例规定的内容滞后于社会组织发展的现实。在认真贯彻《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措施的同时,亟需出台一部以社会团体为调整对象的单体法,让社会组织的成立愿景、活动边界都有法律可遵从;让社会组织的社会地位、相应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让社会组织的架构设置、管理体制有法律可遵循。在不断完善社会组织法律制度的基础上,还需要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机制。依靠现有管理方式,社会组织难以跳出“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循环。社会组织日常工作管理中,应按照现代组织治理的方法,引入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战略管理、项目管理和公信力管理模式。完善评价机制、健全问责机制,尽快制定一套科学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变“事后检查考核”为“过程管理、全程监督”,优化社会组织效能、释放社会组织潜能。

(四)强化自身建设,提升社会组织综合实力

社会组织综合实力的关键在于人才,社会组织个体成员的高素质决定了社会组织整体发展的高水平。社科类社会组织成立宗旨与追求战略愿景的达成,需要三方面人才共同努力:一是社会组织负责人的领导力。包括鲜明政治立场、前瞻性发展定位、创新思维、市场竞争意识、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对外交流宣传能力、广泛吸纳社会资源的能力等。社会组织领导者的决策力决定了一个社会组织“从哪里出发”,其执行力决定了这个社会组织“能走多远”,领导者是社会组织发展的核心动力源。二是专职人员的业务管理能力。社会组织的日常事务和活动的开展需要专业团队管理,职业从业者的业务能力,是组织高效平稳运行的重要保证。三是社会组织成员的学术能力。社科类社会组织高质量社会服务与高水准精神产品的呈现,都要依靠高学术能力的团队。学术人才为社科类社会组织带来更广阔的国际视野、更前沿的学术研究思维、更丰富的产品服务创意,学术人才是社科类社会组织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建议建立社会组织领导者人才库,健全专职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并加大优质社会组织表彰力度,以吸纳更多优秀人才进入社科类社会组织中。

新的时代,社科类社会组织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将时代使命、学术追求、服务精神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建设事业之中,为繁荣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3-11-16.

[2]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Z].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3]黄浩明,刘银托.科技类社会团体发展报告[J].学会,2012,(6).

责任编辑:朱苗苗

Research on the Current Development Status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of Social Science Category in Hubei Province

Chen Si

Abstract: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social organizations of social science category have been flourished and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prosperity of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n the new era, along with the continuous advancement of national governance modernization, social organizations of social science category have become an important carrier for national scientific development, national cultural heritage and revitalization, mainstream value publicity, academic prosperity, and gathering social science talents for realizing the great ideal of Chinese dream. As a major social sciences province, Hubei Province has made rapid development on social science organizations, enriched the types of organizations, broadened the coverage of academic research, and improved the social service capabilities. However, there also exists lots of problems like imbalance in the development level, not broad vision of development, and weak blood formation capability, insufficient talent reserves, and poor service forms. The social organizations of social science category should strengthen their own construction, while at the same time, actively supporting and fostering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by improving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strengthening government guidance.

Keywords: Social Science; Social Organization; Social Organization of Social Science Category; Prosperity of P-

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作者简介]陈思(1981-),女,四川成都人,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副研究员,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3级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政府管理与创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