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尚洪 单喜凤:新时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对策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量:340      时间:2017-11-17

 [摘    要] 人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原始社会、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三个发展阶段。新时期我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仍然面临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占有量不足的问题以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冲突。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也面临挑战。因此,在新时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转变传统发展观念,增强生态意识;以科技为依托,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深入贯彻执行“绿色发展理念”,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关键词] 人与自然;绿色发展;和谐共生;生态文明

 [中图分类号] B03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1002-8129(2017)11-0078-06

 在人类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变的过程中,科学技术有了很大的发展,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物质满足。正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说过的:“资本主义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但人类对自然界的无限索取也导致了生态的破环和环境的污染,进而导致自然界对人类的惩罚。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必须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使其走向新的和谐,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一、人与自然的关系所经历的发展阶段

 回顾人类发展的历史进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人与自然的关系也不断变化,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原始社会时期。在原始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对低下,人类仅停留在运用最原始的技术,在大自然中获得满足自身生存的最基本的生活资料的阶段。在这一时期,人类顺应、敬畏自然,人与自然的关系表现为一种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条件下原始的和谐状态。第二,农业社会时期。农业文明,是人类文明史上的第一次飞跃。在农业社会,生产力水平与原始社会相比有了极大的提高,形成以农耕和驯养为主的新型生产方式。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加,在农业生产中,农民在利用和改造大自然时,出现了少数过度开垦和争夺水资源现象。但从总体上看,农业文明时期,由于人类认识和利用自然的能力有限,仍然属于人类对自然认识和利用的幼稚阶段。因此,这一阶段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基本上保持平衡,但那是一种在落后经济水平上的平衡,是一种低层次的初级平衡状态。第三,工业社会时期。工业文明,是人类文明史上的第二次飞跃。在工业社会时期,社会生产力与农业社会相比有了极大提高,科学技术也有了极大进步。科技的进步一方面为人类自身创造了极大的物质财富,另一方面工业化进程使自然资源渐趋枯竭和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在这一时期,人类运用科学技术控制和改造自然,掠夺自然资源,人与自然关系也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人类确立了对自然的主体性地位,自然也就变成被改造、被征服和被掠夺的客体对象。因此,在工业社会,在某些方面人与自然的关系变得十分的不和谐,甚至完全对立。

 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和谐甚至对立,导致资源的枯竭和生态环境的恶化,这些结果使人类面临生存和发展的威胁,促使人类不得不重新思考和认真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

 二、我国人与自然关系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科技、军事等都有了极大的发展和进步。但科技进步带给人们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如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脆弱等问题。当前,我国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人口众多与资源有限的矛盾,自然的承载力下降。我国人口基数大,但资源有限,人均占有资源数量下降,对资源的消耗也逐渐增加。具体表现为耕地的消耗,草原的退化,物种的减少以及水资源的短缺。第二,环境污染严重。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不仅要追求经济的增长,还要加强对环境的保护,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我国制定了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这一国策的制定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我国的环境形势仍然相当严峻。随着工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工厂废气废水的不合理排放,造成了大气和水资源的污染,污染物及污染气体的不合理排放使原本不充足的自然资源更加紧张。第三,生态环境脆弱。我国大部分地区自然环境脆弱,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呈下降趋势。人们面对巨大经济效益,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资源的短缺与环境的污染使自然的承受能力减弱。具体表现为植被破环、水土流失、资源的污染日益加剧、生态承受力日益下降,等等。“环境污染已从陆地蔓延到近海水域,从地表水延伸到地下水,从一般污染物扩展到有毒有害污染物,形成了点源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与工业排放叠加,各种新旧污染与二次污染相互复合的态势”[1]。我们对自然界进行破坏的同时也遭受到了自然的惩罚。

 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面临的挑战

 通过对我国环境现状的分析表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仍是我们不得不面临的巨大挑战。主要表现为:第一,人与自然不和谐的重要原因是我国人口众多,资源有限,人均占有资源量不足。改革开放以来,面对人口问题,我国制定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在某种程度上使人口数量得到了控制。但是我国人口基数大,新增人口多,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问题仍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对待的重大课题。第二,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产生冲突。一方面,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提高经济水平和综合国力;另一方面,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了极大的破坏,一些地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未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破环的范围在不断扩大,如果得不到有效治理会严重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第三,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也面临挑战。我国是国际环境公约的见证者,必须为国际上的环境保护贡献力量。自然资源的缺乏和生态环境的恶化,不利于我国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降低了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不利于我国发展。

 四、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对策思考

 我国要想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首先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摒除人与自然之间的不和谐因素,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一)深刻理解和把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内涵

 马克思指出:“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关键在于人类同自然界的和解。”[2]这里,马克思提出的“和解”即“和谐”,亦即配合的适当或均匀,强调两个主体的辩证统一,共生共荣。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其内涵在于: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利用既能满足人类丰富的物质需要,又没有对自然界形成破环;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子孙后代发展的需要。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表现为:一方面,人应该适应自然。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认识和利用自然,为人类造福;另一方面,自然与人类发展相适应,满足人类需求。并且两方面相互统一,因为只有在充分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对自然进行改造的同时保护自然,才能满足人类的需求,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促进生态平衡。

(二)充分认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中的哲学意蕴

 马克思主义理论包含着丰富的生态观内容。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基础,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的指导。第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辩证唯物主义揭示了整个世界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一方面,自然界是物质的,它的存在和发展是客观的。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界先于人的意识而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马克思指出:“人并不是上帝创造的,而是在大自然中孕育而生的,是自然界长期进化的产物。”[3]恩格斯也提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他们的环境中并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4]另一方面,人不是被动地接受自然赐予的一切,人类有其特有的主观能动性,是能动性与受动性的统一,在人与自然相处的过程中,人不但要尊重自然规律,而且应该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利用客观规律,更好地认识和改造世界,为人类造福。但人在利用自然改造世界造福人类时,一定要尊重自然规律,不然会受到自然的惩罚。恩格斯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意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3]第二,联系的观点。世界上任何事物都与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联系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人与自然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体现了一种因果联系。一方面,如何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使人与自然达到相对和谐的状态。人们在充分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利用自然,可以从自然界获取经济发展所需的自然资源,为人类造福;另一方面,如果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不惜以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为发展经济的代价,必将受到大自然的惩罚。如土地荒漠化、酸雨、雾霾等都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第三,人的认识的发展总是要经历一个从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随着实践的发展,人的认识也在变化和发展。人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的变化和发展,体现了人的认识,随着人类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的发展而不断深化和发展。刚步入工业文明的人类,不再尊重自然,而企图征服自然,成为自然的主人。但随着人类不断发展,在看到自然予以的惩罚的时候,人们开始重新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积极地寻求方法减少对自然的破环,从而减轻自然对人类的惩罚,希望使人与自然走向一种新的和谐。

(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对策

 要想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今天,必须处理好人口、资源与环境同发展之间的关系,贯彻执行好“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使人与自然走向新的和谐。

 一要转变发展观念,增强生态意识。要想使人与自然走向新的和谐,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改变传统的思想观念,即由人对自然的统治关系变为伙伴关系,共存、共荣关系;由单纯的索取转变为索取的同时给予自然一定补偿;由人对自然只有支配权而不履行义务转变为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把对自然的开发利用和对自然的保护统一起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4]

 二要以科技为依托,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主要手段在于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好市场的作用,注重对科学技术的正确运用。加强国家保护资源环境能力建设,建立与完善覆盖全国的国土与生态系统监制网络,发展基于数字地球理念的资源环境信息技术平台[5]。全面系统地认识自然过程和人的活动对生态环境以及人类自身发展影响的客观规律,为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整治提供坚实的知识基础和技术支持。同时,大力发展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技术,发展节材、节能、节水、节地的高新技术,为我国实现发展模式转型提供高效、安全、清洁的技术体系。

 三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一方面,要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坚持资源的开发和节约并重,并且把节约放在首位,依法保护和合理使用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资源的浪费。在资源的开发过程中,对其进行统筹规划和统一治理,严格执行对水、森林、矿产等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依法打击污染水源、乱伐森林、非法采矿等浪费资源的现象[6]。另一方面,要保护环境,提高环境质量。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当前的主要任务仍是大力发展经济,提高生产力水平。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长期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依法打击各种污染环境的行为,依法治理污染。环境的保护与人口、资源和经济密不可分,相互联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应使它们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保证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能够在自然资源和环境所容许的范围之内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四要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不仅需要宣传教育,还应从法律法规方面强制约束人们的行为,环境保护立法应该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中心、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7]。发挥资源和环境立法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强制约束力,加大对破环资源和污染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检查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强有力的司法保证之下,使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依法有序进行。

 总之,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我们应该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通过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深入贯彻执行“绿色发展理念”,注重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实现“五位一体”的协调发展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杨国安.坚持科学发展观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J].学习论坛,2015,(5).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4]贺亮明.谈和谐社会中人与自然的和谐[J].职大学报,2010,(4).
[5]兰鸿涛.从构建和谐社会看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J].科协论坛,2009,(3).
[6]李应振.从农业文明到生态文明:走向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J].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
[7]张福财.坚持科学发展观教育,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J].中国教育学刊,2012,(6).

责任编辑:谭晓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