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全愈:“自学”与“自教”—— 反思“教是为了不教”[美]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量:202      时间:2017-09-11

某日,在烟雨朦胧的江南某中学,看到叶圣陶先生的名言: “教是为了不教。”

后来发现,许多人把它看成素质教育的至理名言。比如,我指出:美国天赋教育的精髓是“自我教育”:家长和老师在培养孩子的批判性思维、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自我管理的能力时,往往没有过多的说教,而是让孩子自己去观察、去体会、去分析,整理出能说服自己的想法,然后确定目标,制订达到目标的计划和步骤,并在实施中实现自我管理……这时,人们往往会说:“这正是‘教是为了不教’……”

其实,恰好相反:美国天赋教育的“自我教育”的真谛是“不教是为了教”。

“教是为了不教”可分解成:“教”是手段,“不教”是目的。即经过“教”,待孩子“学会”后,就达到“不教” 之目的。

“不教是为了教”也可分解成:“不教”是手段,“教”是目的。即通过“不教”的手段,让孩子在“自我教育”的过程中,不断提高“会学”的能力,从而达到“教”之目的。

这里涉及“学会”和“会学”这两个不同的概念。

“学会”强调的是结果——学懂了已知世界的知识。

“会学”强调探索过程的能力即探索精神、批判性思维、创新意识、学以致用的能力、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等——具备了这些能力,既“会学”已知世界的知识,又具备自立能力去探索未知世界的奥秘。

已知世界的知识是可以“教”的(通过老师的讲解传授给孩子),是可以通过“教”的手段从A传给B,又从B传给C。

然而,人的“能力”如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自我管理的能力,创造能力等,家长和老师是无法“教”给孩子(学生)的;人的“会学”能力只能培养。

如果“教是为了不教”强调的是“自学”;那么“不教是为了教”讲的则是“自教”(我根据英语自创的概念)。

刚来美国时,常思乡念亲……。某日,到一教授家游泳,发现池边有一部手风琴,喜出望外,竟“赤膊上阵”(有照片为证哦),情不自禁地拉起“蓝蓝的天上白云飘……”

美国教授注意到我的指法不正规。我惭愧地说,是野路子,是自学的:“I learned it by myself!”

他似乎听不太明白。因为美国人不说“自学”,而是说“自教”。也就是说,“自学”的英文是“taught myself”。直译是“教自己”。

汉语讲“自学”,英文讲“自教”。

思考过“自学”和“自教”的差异,不得要领。直到写《天赋教育在美国》一书,反复思考美国的“自我教育”,才有所感悟:

“自学”的虚拟主语是“学生”,谓语是“学”,显得较弱势,似乎总有一个比自己更高、更强的无形“师道”笼罩在自己的头上,所以强调的是“学”。

“自教”的虚拟主语是“教师”,谓语是“教”,表现了一种强势,是以“师”的身份来“教”自己,强调的是“教”。

如果说“教是为了不教”表现了自学的最高境界;那么,“不教是为了教”就更体现了“自教”的最高境界。

美国的天赋教育总爱反思:我们到底是培养收集观点的人,还是培养创造观点的人?这里提出的就是“自学”还是“自教”的差异。把观点收集起来,是为了“学”,至少初衷是为了“学”,被动式的目的性较强;但“创造观点”是“自教”,较强势,是手段性的再出发,进取性、攻击性强。这也是我一直强调的“素质教育的核心是培养创造力”的观点。

在《素质教育在美国》著作中,我反复强调过另一个观点:“创造性无法教,只能培养!”如果一定要说“创造性可以教”,那也只能是“自教”。

我们可以把“教是为了不教”和“不教是为了教”的一些差异列举如下:

教是为了不教。强调“学会”;重视“自学”;注重知识的传授;以解决问题为教学目的。教师为主导。

不教是为了教。强调“会学”;重视“自教”;注重能力的培养;

以发现问题为教学的手段。学生为主体。

如果我们能正确理解“教是为了不教”——即“教”的量要适当,方式要适中,以致可以达到“不教”——即“自学”的目的;那么,我们就可以在“教是为了不教”的基础上,达到“不教是为了教”的飞跃——达到从“自学”到“自教”的否定之否定的飞跃。

[责任编辑 邹立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