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祥林:十年总书记期间邓小平严格党的生活思想探析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量:2062      时间:2017-02-04

  党的“八大”是进入社会主义全面建设时期的历史界碑,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起点,同时也是邓小平政治生涯的一个新起点,在这次会议上,邓小平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总书记。接下来的10年总书记期间,邓小平作为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对如何严格党的生活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思想。本文根据2014年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主编的《邓小平传(1904-1974)》和《邓小平文集(1949-1974年)》及有关文献、史料,对邓小平10年总书记职内严格党的生活思想进行探讨。

  一、党的“八大”是邓小平政治生涯的一个新起点

  1956 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是邓小平政治生涯的一个新起点。在八届一中全会上,他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总书记,成为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在中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这一岗位上,他一干就是10年。这“10 年间,他负责党中央大量日常工作,为探索适合我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为克服经济困难提出许多正确主张,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1]。

  “八大”设立中央书记处、中共中央总书记有其缘由。“七大”通过的党章取消了政治局常委会,规定“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与中央书记处, 并选举中央委员会主席一人。中央政治局,在中央委员会前后两届全体会议期间,是党的中央指导机关,指导党的一切工作。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决议之下处理中央日常工作。中央委员会主席即为中央政治局主席与中央书记处主席”[2] 542。“七大”选举中央书记处“五大书记”,即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毛泽东为主席。可以看出,“七大”后,中央书记处作为中央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统领党政军各方面工作,这种中央机构的组织形式一直延续到“八大”。“八大”前夕,时任中央秘书长的邓小平在筹备“八大”的工作中,最先主持对党章的修改。1956年5月28日,邓小平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印发党章修改稿交各地方、各单位讨论的通知》中要求各地讨论中央机构的组织形式,“是保持原来性质的书记处,增设一个副主席或者不设副主席”,还是“不设原来性质的书记处,增设几个副主席,并且设立另外性质的书记处或者其他名义的组织”[3] 986。8月5日,毛泽东在审改党章修改方案时,在“增设副主席若干人”后加上“和总书记一人”,这是第一次提出要设总书记,以同中央主席和副主席一起组成中央政治局常委会。8月22日,在七届七中全会第一次会议上,关于中央机构的组成,毛泽东提出“主要为了国家的安全,为了工作有利,准备设几层屏障。有总书记”,考虑到“‘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或者是从飞机上掉下来,或者是一个炸弹下来,把主席打死了,还有副主席,把一个副主席打死了……还有个总书记,总而言之是有备无患”[4] 125。此外,关于设中央书记处,毛泽东在七届七中全会第三次会议上说道“把过去的书记处变成常委,只是比过去多了一个总书记。还要设一个书记处,书记处的人数可能要多几个,书记、候补书记可以有十几个人。很多事情要在那里处理,在那里提出议案”[3] 996。

  关于总书记的人选,毛泽东说:“中央政治局准备向新的中央委员会建议,推举邓小平同志当总书记。因为他已经是总书记了。秘书长是什么呢?按照国外字,就是总书记。”[4] 124-125因为1954年4月邓小平担任中共中央秘书长,领导中央秘书长办公会议,当时党的许多重大事务,大都是经由中央秘书长办公会讨论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后,提交中央决定的。1956年9月13日,在七届七中全会第三次会议上,毛泽东又提到,关于设副主席和总书记的问题,“对于我们这样大的党这样的大国,为了国家的安全、党的安全,恐怕还是多几个人好”,多设几道“防风林”“现状维持派”和“少壮派”梯队要结合,同时,多几个人工作也有好处,“设总书记完全有必要”。会上毛泽东又推举邓小平为总书记。邓小平表态:一不行,二不顺。毛泽东顺势对他作了一番评价,“宣传一下,大家如果都赞成,就顺了”。关于政治局常委的人选,毛泽东说:“至于常委,准备就由主席、副主席和总书记组成。”[5] 110-112七届七中全会第三次会议后,“八大”的筹备工作也基本完成。就这样,在酝酿“八大”的过程中提出并决定要设立中央书记处、中共中央总书记及其任职人选。

  “八大”选出的中央书记处有其特殊职能。关于中央书记处的职能,毛泽东谈到“很多事情要在那里处理,在那里提出议案”[5] 110-112。就此,他同邓小平谈到书记处职能时说,不只是管党务,强调“书记处是中央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什么事都要管,中央的事都由你们去做,抓全面工作,发文用中央的名义”[6] 221。此后,1958年6月8日,毛泽东在中央决定成立财经、政法、外事、科学、文教各小组的通知稿上批语:“这些小组是党中央的,直隶政治局和书记处,向他们直接作报告,大政方针在政治局, 具体部署在书记处,只有一个‘政治设计院’,没有两个‘政治设计院’,大政方针和具体部署,都是一元化,党政不分。”[7] 268到1959 年4 月, 毛泽东在八届七中全会上指出:“权力集中常委和书记处,我为正帅,邓为副帅。”[8] 196由此可以看出,“八大”设立的书记处是在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领导下负责处理中央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要管的事情很多,面也很宽”[6] 221。

  1956-1966十年间,邓小平领导的中央书记处,处于中央一线,根据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会决定的一切原则、方针、政策,做了大量的具体执行工作。既要处理“关于党中央各部和青、工、妇方面及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的工作”,也要“处理国家机关各党组、军委和各人民团体的党组向中央提出的问题和送批的文件、报告”[3] 1003。可见,邓小平领导下的中央书记处是负责处理党、政、军、文教、外事等全面工作的,处于重要的枢纽地位。

  二、邓小平深刻地阐述了严格党的生活的必要性

(一)执政党的地位使党面临着新的考验

  新中国建立后,党从革命党转变为全国范围的执政党。邓小平提出,“对于取得革命胜利的党的要求,是要严还是要宽呢?对于干部,特别是对老干部的要求,是要严还是要宽呢?我们的回答是应该更加严格,对党的组织要更严,对干部的要求要更高”[8] 182-183。党的组织分布到全国每一个城镇和县区每一个重要的企业,党员的人数比党的“七大”的时候增加了8倍,比1949年全国胜利的时候增加了2倍。进城以后不少领导干部思想滑坡严重,表现出了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享乐主义等作风。有鉴于此,“三大改造”完成后,面对建设社会主义的新任务,邓小平认为,“脱离群众和脱离实际的危险,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来说,不是比过去减少,而是比过去增加了”,对于党和共产党员的要求也是更高而不是更低了。为此,必须“从各方面加强党的领导作用,并且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作出适当的规定,以便于对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9] 214-215。

(二)纯洁党的队伍的迫切需要

  随着革命形势的不断发展,党的队伍迅速扩大了,“党的组织,无论在数量上或者是在党员成分上,都有了很大的改变”[9] 241。在当时1073万党员中,十分之九是在党的“七大”以后入党的。根据几次整党的结果看,绝大多数党员是严格按照手续入党的,是符合党员条件的,这就是党员的质量的主要保证。但是,在发展党员的过程中也发生过多次错误,致使党的组织一度产生了严重不纯的现象。解放战争时期曾出现过所谓的“参党运动”,或者采取所谓“自报、公议、批准”的办法发展党员,且建国后党的组织发展过快,有些地区存在着无领导、无计划、大量征收党员建立支部的情况。对此,邓小平强调:“发展党员必须慎重,不能突击。所谓组织严格,首先表现在成分纯洁上。”[8] 183为了纯洁党的队伍,要加强对于吸收新党员工作的管理,用邓小平的话说,“为提高党员的标准而斗争,这是当前党的重要的政治任务之一”[9] 242。因此,必须加强对于广大的新党员的教育,使他们不仅在组织上入党,而且在思想上也入党。

(三)对党的思想理论学习的需求

  邓小平曾指出,这几年党的建设的经验是“我们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毛泽东思想体会不够,我们有许多错误是从这里来的”[9] 316。不注重理论学习,天天忙于事务,思想就容易庸俗化。在邓小平看来,“加强党的思想工作,不断地同腐蚀我们党的各种资产阶级思想做斗争是我们党的一项基本任务,在这方面工作的任何减弱都是对党有害的”[8] 215。关于正确宣传毛泽东思想的问题,邓小平多次谈到,“第一,现在的主要问题是把毛泽东思想用得庸俗了,什么东西都说成是毛泽东思想。第二,马克思列宁主义讲少了”[9] 283。我们要坚持毛泽东思想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就要把“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与“学习毛泽东同志的著作”结合起来。为此,必须组织和指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同志的著作的学习,加强对党的历史和党的政策的学习,同时加强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教育,以提高他们的觉悟程度,使他们在思想上具备着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条件。

(四)党内斗争发生偏差

  党内斗争的存在是正常的。毛泽东曾强调,“党内不同思想的对立和斗争是经常发生的,这是社会的阶级矛盾和新旧事物的矛盾在党内的反映。党内如果没有矛盾和解决矛盾的思想斗争,党的生命也就停止了”[10] 306。1962年2月6日,邓小平在七千人大会上说,“这几年的党内斗争中发生一些偏差。无论反‘左’的,反右的,都有这种情况”,在几次整党运动中,“伤害了一部分不应当伤害的干部”[9] 302。所以,“我们党内的斗争要采取比较适当的方法”,要把传统的党的生活制度和好的传统作风认真地恢复起来,发扬起来。特别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传统。

(五)党的组织制度不健全

  党的组织制度不健全,容易发生命令主义和分散主义的错误。邓小平指出:“我们党内时常出现这样一种干部,他们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爱好自成系统,自成局面。在政治上自由行动,不喜欢党的领导和监督,不尊重中央和上级的决定,甚至在他们处理一些应当由中央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的时候,也事前既不向中央和上级机关请示,事后又不向中央和上级机关报告,违背党的政策和纪律,危害党的统一。”[9] 227他强调如果不实行民主集中制,“不但脱离人民群众,脱离党员群众,而且上级脱离下级,甚至在同级里也势必造成少数人或个人脱离多数,少数人或个人专断的局面”[9] 305。今后,要把党的优良传统恢复起来,按照党章规定,正确处理好党员与党组织的关系,按照组织原则,建立党员对党、对工作、对领导人的正确关系。

  三、十年总书记期间邓小平严格党的生活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党的监督,严格党的生活

  不受监督的权力本身就是腐蚀剂。邓小平强调,必须对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诚诚恳恳的,把自己的工作摆在党组织的监督之下,而不是相反的,把自己摆在党组织之上,这是我们共产党人必须遵守的原则”[8] 216。“高饶事件”的教训,就是要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实行经常的、严格的监督,必须使任何党员都在党的监督之下。那么,如何加强党的监督呢?邓小平认为,监督的主体表现在3个方面:第一,来自党内的监督,要求严格党的生活。第二,来自群众的监督,要求扩大各方面的民主,开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在企业、农村、学校等方面切实加强党的群众路线。第三,来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坚持各党派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和思想上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

  具体而论,加强党内的监督,一方面,要切实建立各方面的监督制度,“建立和加强中央对全国各地方和上级对下级的巡视检查制度”[8] 216,以保证任何党员都在党的监督下做工作。另一方面,要严格党的生活。而严格党的生活,第一,对普通党员来说,要加强支部和小组的经常工作,“党员一定要过支部生活,过小组生活,在这里面检查工作,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9] 314。第二,对党的各级领导人的监督,既有来自上级,有来自下级,有来自群众,也有来自党小组生活。邓小平提出,“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或者书记处本身,或者常委会本身。因为领导同志同勤杂人员等同志编在一个党小组里,起不了多少监督作用的。把领导人的主要的小组生活放到党委会去,或者放到书记处去,或者放到常委会去”[9] 316。在党委会里面,在同级领导成员之间,真正造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空气。第三,各级党员干部要加强理论学习,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毛泽东思想,加强党规、党法、党性的教育。如果忙于事务,不注意学习,思想就容易陷入庸俗的事务主义中。所以要营造一种理论学习的空气,发扬好传统的优良学风。学风问题反映了我们党的作风,就是党风问题。

(二)提高党员标准,保持党的纯洁性

  面对党的队伍迅速扩大的新形势,邓小平强调:“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9] 328党的事业的胜利,党在人民中间的威信的增长,党肩负的使命更加光荣,这就要求“对于党员提出更高的标准”[9] 242。第一,党章要求每一个党员,严格地遵守党章和国家的法律,遵守共产主义道德,一切党员,不管他们的功劳和职位如何都没有例外。任何党员的行为,都必须受到约束。第二,要求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这对于党的生活具有重大的意义。第三,所有申请入党的人,必须严格地履行入党手续。而且必须经过一年的预备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用“预备期”来替代沿用已久的“候补期”。第四,党员必须按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国的各个组织统一服从中央的原则去行动”[9] 253。1961年12月21日,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讲道,拿共产党员的党性来说,当老实人还要有全局观念,就是“要统一领导,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要有全局观念”[11] 132。

  保持党的纯洁性首要的工作是管好干部。第一,要抓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邓小平说:“选择干部第一个条件是政治。提拔干部重才轻德,这个不好,很危险。军队也好,地方也好,如果有这个倾向,应该注意纠正。德是第一,就是政治思想第一、党性第一。”[11] 261第二,对干部的管理要实行“能上能下”,坚决反对官僚主义。由于一直以来,党的干部政策都是包下来,能上不能下,这对执政党来说“副作用”很大。“干部做官了,官做大了,不关心群众的生活了,能解决的问题也不解决。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也能培养一批官僚。有些人必须撤掉、降职、下放、法办,不能再搞领导工作;没有能力的,给他能做的工作”[11] 85-86。为此,1962年11月,邓小平在中央书记处开会听取组织工作汇报时,提出要试验一下,干部要能上能下,先从基层做起,然后逐步从制度上、习惯上、风气上,做到能上能下。第三,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要求严肃党的生活,党员干部要过党的生活,做批评与自我批评,看看工作做得正不正确、努不努力、坚不坚决。第四,干部要加强交流学习。干部交流的目的,是为了锻炼干部,因为一个干部在一个地方呆久了,语言听习惯了就会感觉迟钝。相反,一个干部接触面越广,越有利于丰富知识。

(三)深入学习党的思想理论,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实践证明,一个人尤其是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在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因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不断加强思想理论学习,尤其是高级干部更要加强理论学习。就此,邓小平指出:“党的高级干部提高理论水平尤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马克思列宁主义有没有学好是我们能否做好领导工作,能否经受得住尖锐的阶级斗争的考验的重要关键。”[8] 215同时必须发挥党校对党员干部的培训学习作用,制定并实行按期分批把党的各级干部调到党校学习的制度。他还强调要善于学习。“为了在较短的时间中学会建设,而且在这中间不要犯大错误,、栽大跟头,就要善于学习,学的好,我们就可以避免犯大错误”[3] 1027。每一个党员都应该努力提高自己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水平,提高共产主义者的“嗅觉”。这是首要一点。

  第二,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1956年,我国三大改造完成后,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制度,开始探索社会主义建设。关于社会主义的具体制度,邓小平主张“只要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发挥工人阶级的积极性、创造性,能够监督和防止领导上的官僚主义,什么制度合适,就采取什么制度”[3] 1018。1957年1月,有些青年学生对社会主义制度下民主与专政关系产生疑问,针对这一现象,邓小平在清华大学师生大会报告中说:“专政和民主各国是不同的,不看条件,不看变化,而空谈专政和民主,就不对了。对民主的专政的看法,任何时候都不要僵化,要看条件……总之,我们不要把专政同民主、民主同集中都看得绝对化了,把权威看成是绝对坏的东西,把民主看成绝对好的东西,都是荒谬的。”[8] 276在关于纠正“大跃进”有关问题时,邓小平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因而他在1961年9月中央工作会议上特别指出,“要提倡我们党的实事求是的传统作风。要敢讲话、讲真话,脚踏实地做事情。在困难的时候,要勇敢地承担责任”[11] 113。同时指出,“这几年,我们有好多事情不是实事求是”[11] 132,这就是我们遇到困难时在主观方面的原因。

(四)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中国共产党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以后,由一个领导革命的党转变成为执掌全国政权的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邓小平指出:“我们进了城,执了政,是做官呢,还是当人民的勤务员呢”[9] 304,共产党人当然要做人民的勤务员,要以普通劳动者的面目出现,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为了避免我们党执政条件下沾染官气,防止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情况发生,必须要坚持党的优良作风,坚持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发扬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加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不要给一切善于提意见的人轻易戴上帽子,对一切善意的批评,我们要接受、要考虑,即使这种批评不恰当的地方,也要接受和考虑。”[11] 20党员干部要掌握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克服官僚主义。

  党的团结和统一是党的建设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为了加强和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正确的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必须对各种错误倾向作坚决的斗争。因此,“党的团结和统一,也不能离开不同程度的党内斗争”[9] 237。为了帮助犯错误的同志,克服缺点纠正错误,必须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鼓励和支持由下而上的批评。坚持“三不”:“不抓辫子,不戴帽子,不打棍子”[9] 308。邓小平强调党内也有大民主、小民主的问题。他指出,党内斗争用小民主好,不要用大民主。所谓的大民主,“就是一批人被打倒,另一批人又起来,这就破坏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内就涣散就团结不起来”[8] 277。

(五)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完善民主集中制

  党的组织的最高形式,即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对此,邓小平认为,民主集中制是关系党和国家命运的事情,“如果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干部可以变质,个人也可以变质”[9] 303。邓小平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及在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中更是全面深入地阐述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首先,民主集中制是正确处理“党员与党组织、上级组织与下级组织、中央组织与地方组织、领导与群众”关系的基本原则。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既要反对命令主义也要防止分散主义;党的上下级关系中,上级要注意发扬下级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不能“习惯于在办公室里发号施令,或者到下面去包办代替”[9] 227;我们的党是有高度统一意志的革命的党、战斗的党,“党一定要有领袖,有领导核心……领袖与集体领导是不矛盾的”[11] 222。但要求工人阶级政党的领袖,“必须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模范,必须是服从党的组织、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9] 235,并且必须反对个人崇拜。苏共二十大的一个重要教训,就是神化领袖因而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其次,党委内部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日常问题分工负责,重大问题提到党委会讨论决定。这个领导原则也适应于企业,“在党委内部当厂长也好,负责工会的也好,是工作分工,它本身是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制度”[11] 22。

  再次,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代表大会的常任制,它可以使代表大会成为充分有效的最高决策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可以使党内民主得到重大的发展。“只有在民主基础上,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才能够建立这样一个统一的党,有纪律的党,有战斗力的党”[9] 307。党的团结和统一是党的生命力、战斗力所在。这几年来,由于我们没有搞好民主集中制以至上下不通气,这是一个带普遍性的严重的现象。因此,“我们要建一套好的作风,好的制度,一代代传下去”[11] 204。

  回顾我们党关于严格党的生活思想历史,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成果决不能丢失,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成就决不能否定,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方向决不能动摇”[1]。这是党和人民安身立命、风雨前行的资格。1956-1966年,这10年是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10年,是党对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进行初步探索的10年,尽管探索艰辛坎坷,但取得了极其宝贵的成果,为新的历史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物质基础。可以说,10年总书记职上邓小平对严格党的生活理论的探索,毫无疑问属于其中的“宝贵经验”和“理论准备”。当前,我们党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尽管我们党面临的环境已发生变化,但邓小平10年总书记时期严格党的生活探索的成果,特别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仍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可资借鉴且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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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