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我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发展趋势、问题与对策建议
作者:吕明元 麻林宵      阅读量:1251      时间:2022-02-21

[摘    要] “十四五”期间,我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仍将保持加速融合的态势,呈现出融合基础环境持续向好、产业数字化加速向深层次拓展、消费互联网升级与产业互联网发展良性互动,以及新业态与新模式日益成熟、网络安全与数字治理问题重视程度加深等趋势。但在融合过程中也存在融合发展不充分不平衡、数字核心技术有待提升、跨界融合应用型人才储备不足、数据产权界定与治理体系滞后于产业数字化转型等问题。为此,“十四五”期间,一是要加快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为产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保障与支撑;二是要强化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充分性与均衡性,深化数字技术在传统产业研发创新、生产加工等全环节的渗透和应用;三是要加快数字技术研发与突破,摆脱技术层面受制于人的局面;四是要加快跨界融合高端数字化人才队伍建设,打造跨界融合的专业化、国际化人才队伍;五是要加强网络安全与数字治理力度,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提供健康发展环境的同时,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关键词] “十四五”规划;数字经济;实体经济;数字治理;网络安全;数据产权;人工智能

[中图分类号] F49;F1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22)02-0066-06

 

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仅是实现我国产业基础高级化与产业链现代化的重要途径,而且是我国“十四五”及中长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十三五”期间,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在我国实体经济各领域实现快速创新发展与融合渗透,不仅带来业务效率和行业效益的提升,还重塑了生产方式、消费方式、服务模式等,不断催生出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创造了巨大的经济社会价值。尤其是2020年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实则在某种程度上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提供了全方位的场景试验场,倒逼其加速融合。展望“十四五”,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规模与速度将持续大幅度提升,加速推动实体经济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和绿色化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强大支撑。

一、“十四五”时期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趋势

(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基础环境持续向好

一方面,从中央到地方有关数字化转型支持政策持续出台。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直接将“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单独成篇,还指出要“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这在顶层设计中明确了数字化转型的战略地位。国家发改委还出台例如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等政策,全面具体地为企业数字化转型难题提供解决方案。相应地,近年来各省市也相继发布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发展政策与意见,在各地“十四五”规划中也都有强调要持续推进数字技术赋能各行各业,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此外,国家部委联动地方政府持续举办数博会、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世界智能大会等国际专业盛会,以会兴业,以会引才,推动政产学研用各界参与交流,为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另一方面,新基建将持续发力,进一步增强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基础支撑能力。“十三五”期间,中央多次强调加快新基建建设步伐,2020年的疫情防控工作加速了5G网络的全覆盖,大大促进了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云计算等数字技术的创新推广与融合应用。未来,以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仍将保持快速的建设与运营步伐,不断支撑数据流和信息流的高效运转,加强产业链的融通与稳定,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产业数字化加速向深层次拓展

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向世界各国充分展现了数字化转型在提升企业韧性、应对外在冲击、保持经济增长等方面的巨大潜力,也为数字技术的应用提供了重要的试验场。以先进制造业为代表的大量企业在疫情期间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及时实现复工复产,并加强企业生产端与市场需求端的紧密连接,保证产品供需的精准匹配与高效生产。作为通用目的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赋能实体经济应用场景过程中,通过上下游产业关联、前后向企业关联、技术的扩散溢出以及海量数据的可视化分析,将持续加速企业内部以及产业间知识重组与结构重塑,优化生产要素配置,进而引发新一轮的技术进步与产业变革[1]。未来一段时期,以“5G+AI、5G+工业互联网”为代表的前沿技术将加速融合创新,催生万物互联、实时互联的应用场景与商业模式,大中小企业亦将以数据平台为支撑,推动数字技术从生产制造、服务消费等环节向核心研发业务流程深入拓展,进一步延伸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广度和深度,加快各行各业数字化转型步伐。

(三)消费互联网升级与产业互联网发展实现良性互动

在数字技术应用持续深入与防控疫情的叠加效应下,数字化消费、生产、服务等将持续向新领域广泛延伸。疫情过后,消费者需求将更加趋向于虚拟化、个性化和场景化,对产品的追求将逐渐从实物产品转向数字产品与产品服务并重,更加注重产品本身的价值,期望获得全程智能化的场景解决方案[2]。而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为众多企业提供了数据融通、资源流动、价值共享的技术基础,形成了包含生产者、消费者和各种生产要素的网络生态圈,各领域企业可以及时精准了解消费者潜在需求,并预测消费者深层次需求,进而提供满足消费者的产品与服务。随着数字技术的成熟与产业的跨界连接发展,各领域将不断实现跨行业所有环节的数据循环与良性互动,进而实现产品个性化定制与标准化大规模生产之间的无缝衔接。数字技术通过重组现有生产要素,催生新模式、新需求,使得以电商、美团、网约车等为代表的平台经济、共享经济蓬勃发展。以网约车平台为例,网络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进行人与车供需的整合与匹配,进而制定最优的出行方案。一方面减少了人与车的匹配时间,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另一方面降低了出行车辆的空驶率,节约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此外,疫情在短时间内激发了数字化新需求,围绕“无接触、云消费、云办公、宅生活”等需求的新业态与新模式被大量激发,在线办公、在线教育、网络视频、直播带货等数字化商业模式蓬勃涌现,以无人工厂、无人超市等为代表的无人经济迅速发展,并持续深入制造、物流、零售等众多行业,引领生产消费逐步走向数据智能、人机协同的新阶段[3]。随着数字技术在传统产业各场景的深化应用,以服务型制造、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与平台化运营为代表的新业态新模式将更加成熟,为产业数字化转型不断注入新动能。

(四)网络安全与数字治理问题重视程度进一步加深

随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深入与壮大,网络安全与数字治理将日益超越技术层面的需求,成为关乎国家间产业竞争与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的重要问题。数字技术的发展使得虚拟网络世界与现实物理世界之间的连接性逐渐增强,随之而来的网络攻击、网络诈骗、高危漏洞、安全威胁等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万物互联时代,在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的过程中,一些新兴领域面临的网络风险加剧。例如车联网领域,在AI、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的推动下,车辆系统逐渐趋于智能化,但针对车辆的恶意网络攻击事件不断增长,甚至一些网络黑客利用蓝牙、无线连接等渠道恶意操控车辆的油门、刹车等关键安全部件,如果不能及时加以管制,将会造成重大的安全事故和伤害。此外,随着传统基础设施联网率的提升与新型基础设施的不断建设,实体经济关键工序系统与设备的稳定性面临的风险加剧。就工业领域而言,随着工业互联网的建设完善与联网工业设备数量的增加,以及数据监测平台应用范围的逐渐扩大,如果出现联网设备存在高危漏洞隐患、关键系统遭受国外有组织的监测与攻击、数据隐私泄露等问题,将会给工业运行造成致命打击,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

二、当前我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不充分

目前,我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已经取得一定成就,截至2020年我国产业数字化规模占GDP比重已达31.2%,占数字经济比重达到80.9%,是经济持续增长的强劲驱动力,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各领域融合的深度与广度还有待提升,数字技术与不同行业融合的速度与方式存在较大差异,其底层融合路径与机制仍需探寻。一方面,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是涉及到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系统工程,大部分企业会面临如何平衡资金投入与收益、选择技术平台、变革商业模式等现实问题,而出现“不敢转、不会转、不能转”的难题。另一方面,由于企业对融合发展与数字化转型存在认知偏差,很多企业只是在数字经济发展背景下简单应用数字技术,对数据的挖掘和利用远远跟不上数据爆发式增长的态势,忽视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价值,缺乏对数字化渗透生产工艺的底层逻辑的了解,而不能满足企业实际的运营需求。

(二)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不平衡

首先,在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内需、技术与人才供给等方面,我国东中西部不同地区、同一地区不同省份以及同一省份城市与农村之间均存在较为显著的差距。对于欠发达地区,5G、高速宽带网络、互联网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明显落后于发达地区,且对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关键技术的创新不足,对于数字消费与数字服务的需求不足,以及对于高端数字化人才缺乏吸引力,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水平。其次,数字经济与不同领域与行业的融合程度存在较大差异。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报告显示,2020年我国产业数字化中农业、工业和服务业数字经济渗透率分别为8.9%、21.0%和40.7%,相对于服务业而言,数字经济与农业和工业领域的融合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此外,就同一产业而言,数字经济与不同行业融合发展也不平衡。以制造业为例,数字经济与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融合水平要明显高于食品制造及烟草加工业。

(三)数字核心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核心技术实力的提升是推动我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关键支撑力量。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程度的加深,我国在人工智能、云计算、量子通信、大数据等技术领域的应用不断加快,技术水平持续突破和提升,但一些关键领域的核心技术应用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例如在数字技术赋能工业转型方面,“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尚处于发展初期,在工业研发设计、制造操作系统、仿真测试等软件层面的核心技术水平与美国、德国等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对工业上云、工业大数据等领域的应用与自主创新还有待加强。此外,对于芯片、传感器、控制器等核心元件的储备与利用还未摆脱外部依赖,这些都导致我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乘数效应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四)跨界融合的应用型人才储备不足

目前,随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各领域融合的深入,对相关数字技术与具体行业的场景应用也更加广泛,进而对兼具数字技术与行业专业知识的跨界融合应用型人才产生了较大的需求,但从当前的人才结构看,跨界复合型人才储备不足仍然是制约我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重要因素。例如对于工业企业来说,精通产品研发和生产运营的人才较多,但同时真正掌握大数据分析、云平台建设、人工智能等新型技术的人才又较为缺乏,这就给企业数字化转型造成一定困难。

(五)数据产权界定与治理体系滞后于产业数字化转型步伐

随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不断地深度融合,一方面,产业边界与业务边界变得越来越模糊,现有的制度环境下数据产权归属仍难以界定,缺乏明确清晰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与责任主体划分的相关规定,易出现数据侵权纠纷、创新成果被平台违法抄袭、企业自主融合动力不足等问题。例如对无人机、无人车来说,现有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和产品侵权的法律法规已难以完全适用,这就导致无人驾驶引发安全事故时难以认定责任主体。另一方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通用目的性使得数据在场景应用与融合流通过程中较易形成规模庞大的信息数据垄断巨头,一些大型数字平台在运营过程中储存了海量数据,不仅会利用自身优势形成竞争壁垒,影响市场的有效竞争,还会出现数据滥用、非法传播、隐私泄露等问题[4]。另外,随着智能算法的不断更迭和广泛利用,由算法带来的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等问题日益突出,同样缺乏较为完善的数据治理体系。

三、“十四五”时期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的数字基础设施对产业数字化转型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为此,一是加强对5G网络、物联网、人工智能、数据中心等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加快对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与升级,积极构建大数据网络中心、智能计算中心和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实体经济各行业实时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和分析的能力。二是国家和地方政府要积极出台有助于新基建建设的各类政策与制度,合理规划区域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数字基建的普惠性。三是加快推进云平台与云计算的创新应用,为实体经济各领域数据存储和算法提供空间支撑。

(二)强化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充分性与均衡性

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充分融合与均衡发展,一要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意识,加强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精准扶持力度。企业作为数字化转型的主要参与主体,要充分调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积极主动性,使其从根本上认识到数字化转型的价值与优势,自发进行数字技术的创新与应用。此外,地方政府应积极利用大数据了解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发展定位、困难与需求,建立包容普惠的金融扶持机制,及时为企业提供精准化的服务与支持。二要不断深化数字技术在传统产业研发创新、生产加工、仓储物流、营销服务等环节的渗透和应用,探索数字技术与不同细分行业的内在差异化融合路径,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的改造升级,并加快培育不同领域内的数字化转型龙头企业与“专精特新”企业,发挥辐射与带动效应,助力更多的上下游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三要继续延伸数字化产业链,在大力发展数字化工业的同时也要积极发展数字化农业与数字化服务业,并推动新业态、新模式日益成熟,实现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均衡发展。

(三)加快数字技术研发与突破

要加快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未来产业发展与国际竞争中占据优势,科技水平的提升是重中之重。为此,一是要求政府、企业加大对数字领域的基础技术、共性技术以及智能关键系统与软件的研发投入,大力给予互联网龙头企业致力于研发大数据、人工智能、量子通信等前沿技术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吸引更多的企业自主增加对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的投入。二是集中行业领军企业与著名科研院所的力量,持续深入探究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在实体经济各领域场景应用的底层逻辑,加快实现计算机仿真技术、芯片、人工智能基本算法等底层技术以及传感器、基础软件、核心元器件等领域的自主可控,并与政府部门共同推进研发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摆脱技术层面受制于人的局面。三是继续加快构建国家、区域、产业以及企业不同级别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促进更多企业上云上平台,加强云端数据采集、网络传输、分析预测等功能的应用与推广,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

(四)加快跨界融合高端数字化人才队伍建设

产业的数字化转型亟需大量掌握先进的数字技术与行业专业知识的复合应用型人才,特别是随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应用的深入,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的研究型人才将面临很大缺口。为此,一是加快设立数字技术研究中心及培训基地,鼓励企业、科研机构与高校深度合作,集聚多方优势资源培养数字技术专业人才。二是政府和企业要加大对国内外与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相适应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和相关研究人员的引进力度,制定相应的补贴优惠措施,提升相关研究人员的福利待遇。三是加强数字化职业教育,加快改革高校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开设与智能制造、数据分析、计算科学等相关的学科专业,建设复合型人才培养的综合实验室,加大对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应用人才的培养规模,并将相关专业的学科人才尽早加入具体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实践中,逐步打造跨界融合的专业化、国际化人才队伍。

(五)加强网络安全与数字治理力度

一是尽快出台与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相关的条例,加快数字安全立法,明晰数据产权归属,对数据的使用权限、应用方式和安全机制等进行严格的标准化管理,加大对政务数据、科研成果、大众隐私等相关信息的保护力度。二是加强对网络平台企业与底层算法应用的规范与治理,针对平台垄断、算法歧视、恶性竞争等行为尽快制定合理的惩罚措施,明确数字平台与各方主体在数字治理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充分发挥政府、企业、消费者等在网络监管和数字治理中的作用,逐步提升治理精准度。三是提升数据安全保障技术水平,加强云平台数据安全防护、隐私数据防泄漏、网络风险预警等技术的应用,保障数据安全流通共享,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提供健康的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

[1]  李晓华.“十四五”时期数字经济发展趋势、问题与政策建议[J].人民论坛,2021,(1).

[2]  江小涓.“十四五”时期数字经济发展趋势与治理重点[J].上海企业,2020,(10).

[3]  赛迪智库数字经济形势分析课题组.数字经济:对实体经济赋能效应将进一步释放[J].网络安全和信息化,2021,(3).

[4]  郭晗.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路径[J].西安财经大学学报,2020,(2).

[责任编辑:汪智力]

The Development Trend,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Integration of Digital Economy and Real Economy in China During the "14th Five-Year Plan" Period

 

LV Mingyuan, MA Linxiao

 

Abstract: During the "14th Five-Year Plan" period, my country's digital economy and real economy will continue to maintain a trend of accelerated integration, showing a continuous improvement in the basic environment of integration, the accelerated expansion of industrial digitalization, and the benign interaction between consumer Internet upgrades and industrial Internet development. , as well as the growing maturity of new business formats and models, and the increasing emphasis on cybersecurity and digital governance issues. However, in the process of integration, there are also problems such as insufficient and unbalanced integration and development, the need to improve digital core technologies, insufficient talent pool for cross-border integration and application, and the definition and governance system of data property rights lag behind the digit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industry. To this end, during the "14th Five-Year Plan" period, the first is to speed up the construction of digital infrastructure to provide guarantee and support for the digit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industry; The penetration and application of industrial R&D innovation, production and processing, etc.; the third is to speed up the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and breakthrough of digital technology, and get rid of the situation that the technical level is controlled by others; the fourth is to speed up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end digital talent team for cross-border integration, and create a professional cross-border integration The fifth is to strengthen network security and digital governance, provide a healthy development environment for the integration of the digital economy and the real economy, and at the same time promote the deep integration of the digital economy and the real economy.

Keywords: "14th Five-Year Plan"; digital economy; real economy; digital governance; network security; data property right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基金项目] 本文系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大数据与制造业融合机制创新下我国制造业绿色转型的路径与对策研究”(编号:20AJY007)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吕明元,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主要从事数字经济研究;麻林宵,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