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如何更好地坚持和实现公有制主体地位
作者:朱小静 严楚弘 常荆莎      阅读量:1650      时间:2020-04-28

[摘    要] 以公有制为主体是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基于新时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我国对基本经济制度作出了新阐述,对不同所有制经济提出了新要求。公有制经济必须凸显其在所有制结构中的主体作用,以大力促进生产力发展,有效解决经济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引领经济发展的正确方向并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新时代要想更好实现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应从理论上明确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关系,通过深化国企改革等措施提升公有制活力,并充分发挥公有制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积极引导和带动作用。
[关键词] 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公有制;主体地位
[中图分类号] F1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20)03-0013-07

新时代在经济层面的基本要求和表征之一是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中国共产党立足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任务,在探索和完善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经济发展要求的所有制结构上取得了巨大成就。总体而言,“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1] 79。不过,作为我国所有制基础的公有制经济,在大力促进生产力发展、引领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方向、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方面,都更应该发挥主体作用,显示其所有制优势。因此,如何更好坚持和实现公有制主体地位,是新时代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课题。
一、推动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对各类经济主体的共同要求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共同发展这一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是我国现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对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把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并对以此为基础的基本经济制度提出了新要求。现阶段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既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原则,又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内容,强调了要进一步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新时代各类经济主体要抓住新机遇,推动中国经济稳健前行,实现高质量发展。
1. 新时代要求各类经济主体致力于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经过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的经济建设,我国实现了生产力的快速发展,社会生产能力进入世界前列。但是,要巩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质量,进一步实现全面发展,我国还必须从总体上解决当下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是当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制约着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经济结构上,我国已逐步改变了经济增长主要依靠一、二产业的状况,2018年我国一、二、三产业的占比分别是7.2%、40.7%、52.2%,同年我国人均居民消费约为2838美元,恩格尔系数下降为28.4%,但水平仍然远比不上发达国家。我国基础设施资本总量近年大幅增长,但人均量与发达国家相比仍较低,西部地区的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更为薄弱[2]。从经济增长动力看,我国在一些核心技术领域的国际竞争力还不足,鲜有国际话语权,比如排名前十的中国芯片供应商均为外企。就区域发展而言,一方面,城乡差距较大,2017年城乡收入倍差2.71;另一方面,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改革开放40年区域发展报告显示,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差距较大,东部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是中部的1.74倍、西部的1.86倍、东北地区的1.66倍[3]。
  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属性决定了社会主要矛盾只能通过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来解决。一方面,我们要以创新驱动发展,消除无效供给,化解过剩产能,大力培育新动能,使经济发展方式从要素、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为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美好生活需求提供更优质的物质文化产品。另一方面,要以改革开放驱动发展,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坚决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品和要素市场,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根据马克思主义“两点论”,这些任务需要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协同参与,各自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合力。从所有制形式上来说,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如同“中国号”经济巨轮的双桨,必须为中国经济稳健前行提供强劲动力,同时也证明单一公有制老路或全盘私有化邪路都不符合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2. 新时代要求各类经济主体有应对重大经济风险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要把防风险放在重要位置,党的十九大把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列为三大攻坚战之首,因此着力增强各类经济主体应对重大经济风险的能力已经成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中国经济保持着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趋势,但同时也面临着复杂的国际环境以及新的国内发展形势,经济动荡源和风险点显著增多,发生重大经济风险的可能性依然存在。经济安全关涉全社会安全,要想推动中国经济稳中求进、迈向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就必须要求各类经济主体强化抗风险能力,化解影响经济安全的隐患和风险。
  公有制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命脉,更加需要有应对重大经济风险的能力。经济全球化加之中国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在给中国经济带来更多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和挑战。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应对重大经济风险的能力,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国有经济目标变“四力”为“五力”,将增强国有经济的抗风险能力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并列。公有制经济作为所有制结构主体,可以肯定,在重大经济风险来临时,其必然是经济的“稳定器”和“压舱石”。公有制企业要保持战略定力,统筹推进“六稳”工作,以“定海神针”的魄力守好经济安全底线。
  3. 新时代要求非公有制经济也必须具有应对重大经济风险的能力。非公有制企业整体上严重分化,一方面,以华为、中兴等为代表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非公有制企业在开拓海外市场的同时,面临着全球经济下行,特别是中美贸易摩擦等多种冲击;另一方面,其他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由于规模小、自主创新能力弱、产品结构调整慢、融资难等因素,生存和发展空间都受局限,在重大经济风险面前抵御力弱。非公有制经济在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同时,强化风险意识和风险预警机制、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尤为重要。
  必须指出的是,各类经济主体不是井水河水关系,而是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相互依赖又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应该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相辅相成,才能更加有利于增强我国经济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共同战胜风险。
二、新时代更好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必要性
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性和主导性经济因素。当前,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肯定,非公有制经济已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中获得了长足发展,为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生活需要提供了极大便利,为推动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动力。但依据马克思主义“重点论”,必须明确公有制经济归根结底是社会主义社会根本性和主导性经济,在“两个毫不动摇”中,第一个毫不动摇更能促进社会化大生产,更能有效实施国家发展的重大经济结构布局及其健康稳定发展,更能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就业及收入分配原则,更能有效协调和运用市场经济为国家建设服务[4]。无论是从推动生产力发展,还是引领社会主义发展方向,或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来说,公有制经济都显示出不可替代的作用,能够在新时代社会发展中显示出引领力、带动力和控制力。
1. 公有制经济更能促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社会共同占有、支配生产资料,公有制及其内部治理能力的提高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化大生产的,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根本基础。新时代坚持和夯实公有制主体地位,才能充分调动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提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创造美好生活的积极性,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公有制经济要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中担当主体。“刻不容缓地振兴公有制经济,尤其是振兴国有经济”[5],是当前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是十九大提出的新任务,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完成这一新任务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经济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中有不可替代的功能:第一,公有制经济具有重大创新功能。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要靠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来实现,首先要解决的就是重大基础理论创新问题。重大基础理论创新从提出到转化成技术成果再到取得经济利益,往往需要经历很长的转化时间,期间甚至涉及国家安全、机密,这些重大基础理论创新,通常只有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有能力完成。第二,公有制经济在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中担当重大责任。通过先发区域和产业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带动整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是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公有制经济能够发挥这一优势,将自身发展与国家重点战略深度融合。我们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点战略和“一带一路”的基础设施布局中,都看到了国有经济发挥的重要作用。第三,我国公有制经济,尤其国有企业,是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的主体,是促进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在2019年世界500强企业名单中,中国企业数量达到129家,首超美国(121家)居第一,而这129家企业中有107家是国企。从发展动力看,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是我国基础创新的主要力量。2011年以来,总量不足100家的中央企业科技研发投入一直占到全国总研发经费的25%,中央企业拥有的有效专利和发明专利每年增长量超过30%。从发展的物质基础看,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与先进生产力相联系,尤其是国有经济在国家税收和企业利润上占比可观,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物力支撑。“在GDP中占比很低的全民所有制的国企,做出了高达36.6%的税收贡献,以及向财政上交大量利润、向社保基金划拨资产等”[6]。从社会责任看,我国公有制经济承担着比非公有制经济更多的社会责任,国有企业在人民生活改善、国家建设、国防安全、抗击国际金融危机等方面始终先行先为。在脱贫攻坚战中,公有制经济始终充当排头兵,中国企业扶贫研究报告显示,国有企业在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的各类市场主体中占比约96% [7]。在民营资本根本不愿进入的资本投入量大、周期长、风险高的众多基础设施领域以及公共服务领域,公有制经济是顶梁柱。从发展成果的分配看,公有制经济中全体社会成员或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能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共同创造美好生活、共同分享社会财富,真正走上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共同富裕之路。
2. 公有制经济体现新时代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邓小平早就强调,公有制占主体和共同富裕正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优势,是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习近平总书记也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其他什么主义,是社会主义,更是科学社会主义,这是原则和立场问题。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结合起来是中国共产党伟大的理论和实践创新,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道路的现实需要。体现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不同于资本主义性质或者其他什么社会性质的市场经济,其首要特征就是以公有制为核心,一旦公有制这个主体丧失,我国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就会彻底发生改变。
  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和目标,按劳分配和共同富裕不仅要以生产力的充分发展来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而且还必须以公有制作为核心经济制度基础,因为以私有制为基础只能加大两极分化。根据经济学家杨承训的综合指数分析,在综合考量的近20多年来影响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诸因素中,私营经济占综合权重的46.5%,而国企则不在影响因素之列[8]。在新时代更好地实现公有制为主体,才可能使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更好得以贯彻实行,才能促进社会分配的公平性,消除两极分化,促进共同富裕的逐步实现。
  3. 公有制经济是共产党的重要执政基础。共产党要代表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其执政的经济基础就只能是公有制。资产阶级政党以私有制为基础,是不同资本利益集团财力支持的政治团体,建立的是少数人的政权;与之相反,共产党代表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是大多数人的政权,因此其经济基础就只能以公有制为主体。共产党没有自己特殊的经济利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获得最广大人民的支持,放弃公有制,共产党就失去人民大众的载舟之水。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的教训告诉世界,这些国家的共产党在改革过程中放弃马克思主义、放弃最广大劳动群众赖以生存发展的公有制主体地位,改革朝着私有化迈进,最终导致这些国家的共产党下台或被解散,国家的社会性质也随之改变,人民群众的生活、国家整体实力陷于倒退。
  4. 公有制经济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坚实的所有制基础。一方面,私有制具有天然的逐利性,体现为对剩余价值的无限追求,这就导致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私有制只会热衷于追求利益的逐利原则,一旦社会治理体系与其利益相悖时,它就可能逃避甚至违背社会治理体系。而公有制代表的是全体劳动者根本利益,因而能更好地、更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社会治理体系,促进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优势的转化。另一方面,公有制经济通过对经济运行整体态势产生重要的控制力、影响力,从而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产生战略导向作用。社会主义国家只有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依靠公有制“普照的光”作用,才能充分通过经济手段抑制私有经济的不利因素,弥补其不足,促使其更好为社会主义社会服务。
  需要加以说明的是,资本主义国家也存在少量国有经济,但它在性质、服务对象和基本任务上都不同于我国的国有经济。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经济成分本质上是私有的,服务对象是垄断资本,基本任务是保证私人资本主义的运行。因此,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公有制经济。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国有经济是真正的公有制经济,是为社会主义国家服务的,基本任务是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确保人民群众主人翁地位的实现。
三、始终坚持和实现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更好地坚持和实现公有制主体地位是事关生产发展全局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就曾提出:“如何更好体现和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进一步探索基本经济制度有效实现形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1] 78新时代更好坚持和实现公有制主体地位要从理论、实践和内部治理三个方面着手。
1. 在理论上明晰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强调主辅结合、主次互补,共同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9] 6现阶段我国坚持以公有制为主,强调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这绝不是排斥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离场论”是不符合党中央的政策的。实践也证明,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非公有制经济,在正确引导下能够适应并促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发展,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经济因素都应当为我所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应“唯成分论”,在政策法规方面,应尽量做到一视同仁。在市场竞争方面,应当秉持平等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不同经济形式都应该遵循统一的运行规则。要充分认识公有制经济质与量的辩证关系,充分发挥公有制经济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引导作用。
  2. 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践中强化优化公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之一,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指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是新形势下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1] 78在混改过程中,国有、集体以及非公资本通过对企业共同出资而相互融合,相互间交叉持股,这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竞争力,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但值得注意的是,切忌“一刀切”,更要严防以此走向“以私吞公”,既要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引领,又要因事制宜,“公有多一点还是私有多一点”要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符合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良性互动的要求。党的十九大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在资本运作中使国有资本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目标,及时将增量投向相关行业和企业的运作,并实现存量的战略性转移和重组以解决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3. 在内部治理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大、做优、做强、做实国有经济。当前“妖魔化”国有经济的不良倾向依旧存在,面对“去国有化”“国有企业与民争利”言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理直气壮做大、做优、做强国有企业”,并第一次用“六个力量”来定位国有企业,给国有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同时,要在做大、做优、做强的基础上进一步做真国有企业,使国有企业内部的具体经济关系与公有制基本经济关系的本质保持一致,从而推动公平公正、人人平等的劳动关系得以实现和保障。在做实的过程中,要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目前国有企业内部一些干部以推动国企改革为名,行贪污腐败之举,打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旗号,搞乱和贱卖国企、大量侵吞国有资产,这些现象必须坚决杜绝。据原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数据,从2012年12月到2016年3月,在“打虎拍蝇”风暴中落马的厅局级以上国企官员高达170名。
  具体而言,国企改革一是要在党管干部原则的基础上,坚持国企干部选拔聘任同现代企业制度、市场竞争需要相适应,实现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的统一;二是监督形式多样化,“加强对国企领导班子的监督,搞好对国企的巡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10]。用好国企巡视这把“利剑”,坚持发现问题、威慑监督、督促整改三力合一,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灵活性,严肃问责,让责任追究落到实处;三是充分尊重市场规律,让国有企业真正在市场竞争中提高自身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确保其成长为市场主体;四是加大科研投入和研发力度,掌握技术话语权,做好创新、质量和管理工作,促进国有企业高品质成长,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企品牌;五是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推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六是切实维护好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通过以上改革举措,推动国有企业实现经营决策的科学规范、国有资产的保质增量、市场竞争的公平有序、生产效率的加速增长、企业活力的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的有效落实这六大重点目标。
  综上所述,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两个毫不动摇”是经过历史检验的、行之有效的方针。在新时代,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都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坚定不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方面要着力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另一方面要努力化解来自国内外的重大经济风险。公有制经济作为我国所有制结构的主体和基本经济制度的核心,其作用体现为全方位推动生产力发展、生产关系进步和上层建筑稳固。当前,公有制的主体地位面临着实践和理论的种种挑战:实践上,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总量中占比的下降以及非公经济比重的上升;理论上,质疑甚至全盘否定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不良舆论时有所闻。正是基于此,在新时代以及未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需要进一步坚持和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首先,要明确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两种经济成分的地位,两者主次相辅、共同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在理论上回应舆论和现实;其次,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坚持真“混”真“改”,通过产权上的“混”,实现机制上的“改”,推动公有制企业治理机制的规范发展;最后,加快国企内部改革,整改国企内部秩序,切实做大、做优、做强、做实国有经济,为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新时代更好地坚持和实现公有制主体地位,将推动社会主义中国更快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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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杨承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经济学解析——兼论以初次分配为重点架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理论[J].经济学动态,2008,(1).
[9]  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
[10]  习近平促反腐倡廉建章立制,为权力“立规”全面提速[DB/OL].人民网,2015-08-05.http://politics.people.com.cn/
n/2015/0805/c1001-27414859.html.

[责任编辑:李利林]
How to Better Adhere to and Realize the Dominant Position of Public Ownership
 in the New Era

Zhu Xiaojing, Yan Chuhong, Chang Jingsha

Abstract: Taking public ownership as the main body is an inevitable requirement of China's basic socialist economic system. Based on the goal of promoting high-quality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the new era, China has made a new statement on the basic economic system and put forward new requirements for different ownership economies. The public ownership economy must highlight its main role in the ownership structure in order to vigorously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productive forces, effectively resolve imbalances and inadequacy in economic development, lead the correct direction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onsolidate the party's governing foundation. In the new era, if we want to better realize the dominant position of public ownership, we should theoretically clarif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ublic ownership economy and the non-public ownership economy, enhance the vitality of public ownership through measures such as deepening the reform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and give full play to the active guidance of public ownership in enterprises with mixed ownership. And lead action.
Keywords: new era;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public ownership; subject status

[作者简介] 朱小静(1994-),女,湖北黄冈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严楚弘(1999-),女,湖北武汉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2017级本科生;常荆莎(1963-),女,湖南长沙人,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政治经济学、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及教育研究。